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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讨债欠债人被逼跳楼身亡 嫌疑人被判七年徒刑


来源:中华泰山网

泰安:欠债人跳楼身亡 中华泰山网讯(记者秦雷通讯员钱宗军) 因朋友欠自己1万元钱数月不还,王刚(化名)便找来朋友帮忙讨债,不料,朋友不堪对方7天折磨,趁看管人不注意,从出租房4楼窗户跳下死亡。近

泰安:欠债人跳楼身亡

中华泰山网讯(记者秦雷通讯员钱宗军)   因朋友欠自己1万元钱数月不还,王刚(化名)便找来朋友帮忙讨债,不料,朋友不堪对方7天折磨,趁看管人不注意,从出租房4楼窗户跳下死亡。近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刚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泰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王刚与张山(化名)是朋友,此前,王刚委托张山帮他送了价值1万元的货物,收到货款后,张山以种种理由拒绝把货款给王刚,后来更是换了联系方式,玩起了“失踪”。2013年初,王刚在街上发现张山后,约朋友赵某、李某等人一起向张山讨债。为吓唬张山,王刚等人驾车将张山带至泰山附近一个偏僻的小山上,用车内的音频线将他捆了起来。

因张山坚持不还钱,王刚等人又将他带至火车站附近的一出租房内限制人身自由。这期间,王刚等人轮番看守,无论张山吃饭或者上厕所,都紧盯着他,多次殴打并用烟头烫张山,不允许张山睡觉。在忍受七天的折磨后,张山趁看管人不严,从4楼窗户跳下,当场身亡。王刚归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的经过,一审法院依法作出有期徒刑七年的判决。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处理经济纠纷中,向借款人索要债务要通过合法手段,在借人钱财的时候,可以立下字据,规定还款时间,一旦过时未还,可以及时诉诸法律,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切勿采取过激手段,切莫让本来是受害人的自己,最后却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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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欠债人 嫌疑人被判七年徒刑 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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