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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中了二等奖 领奖时才知不是实物


来源:胶东在线 

售货员接过王先生的兑奖券看了看热情地说:“恭喜您获得二等奖,您在本店选购的任意商品,均可以原价的二五折购买。经过挑选,他们以995元的价钱购买了一只标价3998元的“金镶玉”翡翠吊坠,吊坠随附的鉴定书显示:绿色翡翠为A货,中间的镶嵌物为千足金。

原标题:超市购物中了二等奖 领奖时才知不是实物

胶东在线网5月10日讯(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张立尧 李斌)近日,芝罘区工商局接到市民举报,在超市中了二等家,奖品竟然又要购买商品才能使用,并标注了“特殊商品,概不退货”,针对此种情况,工商人员开展了调查。

5月1日上午,市民王先生与女朋友在某超市购物结算后,收银员随带发票给他们了一张某首饰店的兑奖券。王先生刮开兑奖券的涂层,看到自己中了二等奖,就去距超市出口不远处的首饰店领奖。

售货员接过王先生的兑奖券看了看热情地说:“恭喜您获得二等奖,您在本店选购的任意商品,均可以原价的二五折购买。”王先生表示不购买商品,只想领取奖品。但售货员解释说,奖品就是在本店消费时按不同的奖项给予的折扣优惠,像王先生中的二等奖,是以原价的二五折购买首饰。王先生与女友有些失望,打算离开,又觉得白扔了兑奖券有些可惜,决定在店里看一看。

经过挑选,他们以995元的价钱购买了一只标价3998元的“金镶玉”翡翠吊坠,吊坠随附的鉴定书显示:绿色翡翠为A货,中间的镶嵌物为千足金。

拿着花了995元购买的“金镶玉”翡翠吊坠,王先生总觉得不像真的,两人心生悔意,当天下午又赶到首饰店请求退货。得知王先生要退货,此前还热情满面的售货员冷冰冰地表示不接受退货,但可以给调换为其他款式首饰。见协商不成,王先生通过12315举报投诉热线,寻求维权支持。

接到投诉,芝罘区工商分局消保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调解。消保人员检查发现:该首饰店为王先生开具的销售小票上盖有“特殊商品,概不退货”字样的印章;在店铺内外都没有设置与该店举行促销活动有关的抽奖方式、奖项、期限等事项的广告、海报。

工商人员经过调查认为,该首饰店盖在销售小票上的“特殊商品,概不退货”告示有霸王条款之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售出的商品如果有质量问题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退货、更换、修理责任。同时,该首饰店进行有奖销售活动,没有公示有关促销方式、促销奖项、促销期限等方面事项,其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经过调解,该首饰店为王先生的“金镶玉”吊坠办理了全额退货。此外,首饰店违规促销、设定不公平条款的行为,被芝罘工商分局责令限期改正。

芝罘工商分局李先生提醒消费者,不法商户经常利用有奖促销活动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在参与各类有奖促销活动时,要留意查看该促销活动是否明示了促销方式、促销规则、奖品种类、促销期限等内容;购买时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或购物小票,并注明商品与奖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质量等级,并妥善保管。不要参与未明示促销活动内容或对奖品、赠品表述含糊不清的促销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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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金镶玉 首饰店 吊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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