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齐上阵贩假烟赚黑钱 老子同儿子儿媳一起获刑
2013年05月06日 15:41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5月6日讯(YMG记者史崇胤)老家是河南的老宋在烟台开了一家正规烟酒店,本可安生经营,但得知大儿子在广州能买到假烟后,老宋和他的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四人一起参与到贩卖假烟草的行当。 三年时间
水母网5月6日讯(YMG记者史崇胤)老家是河南的老宋在烟台开了一家正规烟酒店,本可安生经营,但得知大儿子在广州能买到假烟后,老宋和他的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四人一起参与到贩卖假烟草的行当。
三年时间,仅假烟销售额达200多万元。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大儿子、大儿媳有期徒刑八年、六年,并处罚金。父亲宋某和小儿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儿子供假烟父亲烟台卖
2008年,老家河南20多岁的宋某只身来到广州找工作,在广州认识了妻子李某,两人结婚后靠干点小生意养家糊口。夫妻俩在和广州做买卖朋友一次吃饭时,偶然得知了做假烟生意很赚钱,还知道有朋友熟悉贩卖假烟的渠道。
在烟台,父亲老宋正经营着一家正规的烟酒店,每天都收入着那点微薄的利润。在父子俩通话中,宋某便将有假烟渠道此事讲给父亲听,两人越谈越投机,感觉其中利润巨大,有钱可赚。于是,宋某放弃了自己的正当小买卖,干起了倒卖假烟的行当。
宋某在广州联系到买家之后,将货款打给对方,对方通过物流直接发到烟台。就这样,老宋一边卖着从烟草公司购进的真烟,一边卖着儿子从广州运来的假烟。软中华进价100元一条、苏烟90元一条、极品云烟70元一条……在巨大利润的推动下,父子二人铤而走险,大量购进假烟。同时,老宋还将这些假烟卖给在烟台的同乡,从中获取利润。
2012年年初,芝罘区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稽查过程中发现了老宋有非法买卖烟草的行为,于是将此案移交芝罘公安分局,民警于6月份将父子两人在广州和烟台同时抓获。
所谓高档假烟都是“接嘴烟”
面对民警询问,父子二人起初不肯开口。警方在对二人经过多次心理战之后,父子俩终于开口。据宋某交代,自己自从干起贩卖假烟的勾当之后,心里始终忐忑不安,“这些烟都是高仿的,一般买烟的人辨别不出来真假,所以就有了贩卖假烟的心理。为了逃避打击,我经常换电话,所以我自己都记不清我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宋某说。
据了解,老宋从2008年开始在芝罘区非法经营卷烟,他将购烟的数量和种类告诉儿子,儿子根据所需货量购进假烟,通过物流把货发到烟台。三年多的时间里,老宋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向烟台多个商家发货价值200多万。
据宋某交代,其销售的烟都是假烟,这些烟的仿真程度很高,都是接嘴烟,消费者基本上抽不出来真假。所谓“接嘴烟”,以极品云烟为例,都是用十元钱左右烟的烟卷接上极品云烟的烟嘴,然后当极品云烟来卖。
老子与儿子等一家四口全被判刑
经警方最终调查,贩假烟不仅这父子俩,连大儿子的妻子和小儿子都加入其中。
芝罘区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宋某父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只要经营数额达到了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就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
父亲老宋取得正规的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干点正规的买卖本可以养家糊口维持生计。可是,其未从烟草部门购进卷烟销售,而是从其儿子处购进假烟销售,这对父子脱贫致富的门路可真不太地道。
目前,大儿子宋某和妻子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六年,罚金20万和15万元。父亲老宋和小儿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和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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