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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契税税率仍按3%执行 之前并无调高迹象


来源:鲁网

近期,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其中契税税率由3%修改为3%-5%成为关注焦点,尽管当时相关部门称细则还在制定,但一时间“山东契税税率将上调”、“济南契税税率将提高到4%

近期,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其中契税税率由3%修改为3%-5%成为关注焦点,尽管当时相关部门称细则还在制定,但一时间“山东契税税率将上调”、“济南契税税率将提高到4%”的消息也被散播开来。那么,山东契税税率究竟会如何调整?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昨日,记者获悉,由省财政厅与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鲁财税[2013]5号《关于公布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

实际上,早在今年1月底,山东省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并将于4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在5日发布的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 显示,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其中,3%-5%是契税适用的具体税率确定区间,不是浮动税率。契税适用的具体税率将由省财政部门会同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提出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就在昨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由山东省财政厅与山东省地税局近日联合下发的鲁财税[2013]5号《关于公布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这也意味着山东省契税税率将仍按3%进行征收。

省财政厅相关人员表示,之前从未有调高迹象,只是细则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被一些房产中介等钻了空子,并炒作成“要上调”。“3%-5%是契税适用的具体税率的确定区间,省财政厅跟省地税局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暂执行3%契税税率。之前没有调高迹象,这一通知的发布只能说是个完善细则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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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契税 税率 调高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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