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曝光一起涉税违法案件 淄博某公司涉税违法被查处
2015年12月31日 14:00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12月31日讯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曝光一起涉税违法案件,淄博一建安有限公司涉税违法被依法查处。根据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淄博市高青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将该建安有限公司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 2015年5月对其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地方税收申报缴纳情况进行了立案检查。
原标题:山东曝光一起涉税违法案件 淄博某公司涉税违法被查处
齐鲁网12月31日讯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曝光一起涉税违法案件,淄博一建安有限公司涉税违法被依法查处。
根据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淄博市高青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将该建安有限公司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 2015年5月对其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地方税收申报缴纳情况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证,该建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用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营范围为承装电力设施业务;建筑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该企业没有房产和土地,同淄博**物业有限公司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并一起办公。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由**物业公司缴纳。其企业所得税由高青县国税部门征收管理。
根据该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企业状况,在制定检查预案的基础上,检查人员采取了账面检查和外围调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实施检查。经查证,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2013年年末的劳动保险金贷方余额等,未申报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及附加。经计算,应申报缴纳营业税12290.88元、城建税614.54元、教育费附加368.73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45.82元以及水利建设基金122.91元。二是该单位2013年至2014年期间,从银行金融机构取得得银行贷款未申报缴纳印花税3500元。三是2013年、2014年均未代扣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经计算,应扣未扣的2013年度至2014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共计652.0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淄博市高青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责令该单位限期补缴上述应缴未缴的营业税及附加以及印花税共计17142.88,处以上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8202.71元,并加收了相应的滞纳金。同时,对以上该单位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责令补扣,并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26.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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