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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南名邸被指撕毁法院裁定 多套房产曾被查封


来源:齐鲁网

2009年,港基公司承包了和辉置业开发的济南中南名邸2号、3号、4号住宅楼工程。记者在现场看到,此前济南中院在中南名邸售楼处门口张贴的民事裁定书有被撕毁的痕迹,2号单元楼下以及被查封的23套房产门口的民事裁定书已不翼而飞。

原标题:济南中南名邸被指撕毁法院裁定 多套房产曾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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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港基公司承包了和辉置业开发的济南中南名邸2号、3号、4号住宅楼工程。合同签订后,港基公司按约施工并已交付全部工程且已入住使用,但和辉置业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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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现场看到,此前济南中院在中南名邸售楼处门口张贴的民事裁定书有被撕毁的痕迹

齐鲁网济南12月6日讯(记者 左新新 实习记者 王琦)“民事裁定书上有法院的查封标志,是不允许毁损的,否则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日下午,济南市中级人民院法官对和辉置业董事长徐长水进行了询问,随后与法院工作人员第二次重新在被查封的中南名邸23套房产处贴上了民事裁定书。

记者在现场看到,此前济南中院在中南名邸售楼处门口张贴的民事裁定书有被撕毁的痕迹,2号单元楼下以及被查封的23套房产门口的民事裁定书已不翼而飞。但是具体损毁情况已无法核实。目前,法院已对和辉置业下达了告知义务,明确告知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将会依法制裁,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

据了解,2009年,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和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港基公司承包了和辉置业开发的济南中南名邸2号、3号、4号住宅楼工程。合同签订后,港基公司按约施工并已交付全部工程且已入住使用,但和辉置业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2013年,济南中院做出了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中南名邸2号楼共计23套房产。并且在中南名邸小区门口、售楼处、2号楼楼下以及被查封的23套住房门前都张贴了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如今,两年的查封期马上到了,济南中院依法继续查封此前的23套房产。

天宝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成宝告诉记者,去年港基公司调查发现,和辉置业已将法院查封的房产出售,目前2号楼只剩8处没有售出。按法律规定,这些房产在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隐匿、毁损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和辉置业的做法涉嫌违法。

港基公司项目经理范金成指着售楼处门口贴的民事裁定书告诉记者,“这肯定是和辉置业的人新贴上的。因为原来是法院的人现场用胶水粘上去的,痕迹很明显,撕下来的时候还撕坏了一些地方。现在咱们看到的民事裁定书是用胶带新粘上去的。一看就是造假。”

范金成认为和辉置业的做法是无视法律。“民事裁定书上盖着济南中院的大章,怎么能说撕就撕呢。我们要坚决维权到底,他们欠的3000多万还没有还,其中1500多万的工人工资没着落,他们也要回家过年啊。”

“我对于裁定书被撕掉的事情并不知情,我也不相信是工作人员做的。”和辉置业董事长向法官解释说。他表示会配合法院做好接下来的工作,并且与物业沟通好,利用好监控等手段,保护好裁定书。

[责任编辑:万琳]

标签:济南 法院裁定 查封 中南名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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