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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打击8类违法产品 群众可举报


来源:凤凰网山东

11月7日,从济南市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会议现场了解到,济南市将结合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并展开,加强对食品领域安全问题的治理整顿,重点针对济南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11月7日,从济南市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会议现场了解到,济南市将结合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并展开,加强对食品领域安全问题的治理整顿,重点针对济南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期间,通过监督检查、抽检监测,以及群众举报、案件线索摸排等渠道发现掌握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打击,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小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据了解,本次行动,重点打击涉及以下8类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肉制品:1、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等制售生鲜(熟)肉制品;2、制售假劣生鲜(熟)肉制品;3、饲喂、注射“瘦肉精”以及非法注水的有毒有害生鲜肉;4、非法屠宰并制售未经检验检疫生鲜猪肉。以畜禽养殖、屠宰、销售环节为重点。

(二)豆制品:1、添加吊白块、硼酸与硼砂、乌洛托品等制售有毒有害腐竹;2、使用工业卤水、工业卤片等制售有毒有害豆腐。以无证或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散装销售食品为重点。

(三)调味品:1、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 (又称玫瑰红B)、王金黄、块黄(俗称碱性橙Ⅱ)制售有毒有害花椒、辣椒粉、辣椒面、辣椒酱等;2、使用动物毛发制售酱油、使用工业醋酸制售食醋、用工业盐假冒食用盐、制售假劣食用油等。以农贸市场和无证生产经营的散装销售食品摊点、窝点为打击重点。

(四)酒类:1、假冒注册商标制售假劣白酒、啤酒、葡萄酒;2、使用工业二氧化碳制售啤酒;3、使用柠檬黄、日落黄、甜蜜素、胭脂红、山梨酸、苯甲酸等勾兑假劣葡萄酒;4、国内灌装冒充原瓶进口的假劣葡萄酒;5、通过网络销售假劣酒水等。以无证生产经营黑窝点、酒水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

(五)火锅食品:1.牛羊肉片(卷)等肉品掺杂使假;2.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肉加工制作食品;3.预包装火锅底料、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罂粟壳等禁用物质;4.使用非食用油或劣质食用油。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

(六)蜂产品:1、掺入蔗糖、大米糖浆、玉米糖浆、甜菜糖浆等制售假劣蜂蜜;2、掺入杨树胶等制售假劣蜂胶及其制品。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和无证黑作坊、黑窝点等为重点。

(七)水产品:1、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进行渔业苗种及海参、鱼类养殖活动;2、使用上述违禁药物进行储运和销售保鲜水产品。以养殖基地、农贸市场和运输销售环节为重点。

(八)桶装饮用水:1、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桶装饮用水”;2、使用废料制成桶或重复使用PET桶生产“桶装饮用水”;3、非法生产PC桶;4、经营和使用无证“大桶水”。以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桶装饮用水的黑窝点、黑作坊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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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食品 违法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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