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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泉池游泳者家中接罚单 执法部门或到单位送处罚


来源:齐鲁网

今天早上,市文明办、公安、城管执法、园林4部门再次出手,对在泉池内游泳的李某某识别身份后,将处罚决定书送上门。历下区城管执法队员介绍,经过20日以来的联合执法行动,护城河及周边泉池环境已经得到改善,整治行动得到大多数市民的赞同。

原标题:济南泉池游泳者家中接罚单执法部门或到单位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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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市文明办、公安、城管执法、园林4部门再次出手,对在泉池内游泳的李某某识别身份后,将处罚决定书送上门。

记者从监控录像看到,今晨5: 46,李某某和另外5人在黑虎泉泉池内游泳,其中一人还是女子。监控系统拍摄到的画面显示,李某某戴着泳帽和泳镜,把一只空桶带到泉池边。一番“潜泳”后,他携带水桶游至最中央的虎头,将水桶清洗一下后装满泉水,又携带着水桶重新游上岸。当时,泉池四周打水、休闲的市民已经不少,泉池内“扑腾”的几个人令画面很不和谐。

根据监控画面,4部门很快确定,李某某是某高校职工,家住历山路。8:10,执法人员赶至历山路上的某住宅小区,敲门后,来开门的正是李某某。

执法人员说:“6月29日早上,你到泉池游泳了吗?”李某某说:“游了。”执法人员又称:“你的行为违反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对你处以50元人民币罚款。”李某某说:“我配合处罚。”随后,城管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了处罚。

历下区城管执法队员介绍,经过20日以来的联合执法行动,护城河及周边泉池环境已经得到改善,整治行动得到大多数市民的赞同。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针对在泉池内洗澡、洗衣等行为,执法部门除了不定时突击检查外,还将采取入户、到单位、到街道办事处送达处罚决定书等多种方式,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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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李某某 游泳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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