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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消费者可向第三方索赔


来源:人民网

6月22日,山东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签约仪式在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通过引入经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监督,有助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方良性互动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改变政府“单打独斗”的局面。

原标题:山东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消费者可向第三方索赔

人民网济南6月23日电(宋翠) 6月22日,山东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签约仪式在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仪式上,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泰山财产保险公司签署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意向书;山东凤翔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与泰山财产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合作协议。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出现特定食品安全事故时,被保险人需向消费者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特殊责任险种。

据统计,国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率不足10%,与国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超过50%相比有较大差距,与当前保障食品安全的大形势极不相称。5月1 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形成社会共治格局。通过建立“政府引导,行业推进、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作为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管理工程,涉及企业、政府、社会等方方面面。”山东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王建政表示,保障食品安全,需要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共同落实,行业自律和社会他律共同生效,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共同激活,法律监督和道德引导共同作用,只有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才能不断破解食品安全的深层次制约因素,才能不断巩固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基础和社会环境基础。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通过引入经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监督,有助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方良性互动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改变政府“单打独斗”的局面。

“作为一种有效转移、化解风险的方法,国外早已将责任保险引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我国台湾地区也在食品生产企业强制推行。”王建政强调,作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措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有助于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受害方得到及时赔偿;有助于发挥保险费率经济杠杆作用和第三方安全监督作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助于提高食品企业的信誉,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有助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打破“企业违法,政府埋单’’的困局。

“但是,对于企业故意违法所产生的责任,以及企业依法承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王建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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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太岭]

标签:责任保险 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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