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校长将被免职
2014年04月23日 14: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李涛
一学期内学校发生三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并被查实的,免去校长职务。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社会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上课,依法取缔各类无证办班。
原标题:山东潍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校长将被免职
一学期内学校发生三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并被查实的,免去校长职务。22日,记者从全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上了解到,潍坊市纪委潍坊市监察局派驻第七纪检组监察室与潍坊市教育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
“一些名师在社会机构兼职或在家自办培训班,一个小时收费高达200元;部分老师将疑难只讲解一半,另一半让学生到自己办的补习班上学习。”潍坊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段时间教育局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接到市民的投诉中,有关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投诉比例日渐增长,成为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
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公开作出承诺,明确一旦违反规定,应当接受处罚的内容,承诺书要张贴在校园、班级醒目位置,并向家长通报,接受学生、家长和同事的监督。民办培训机构要将专兼职教师名单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办学场地醒目位置设立“聘用教师公示栏”公示任课教师基本情况。
对一学期内发生一起教师有偿补课投诉并被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得进档;任期内发生二起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并被查实的,校长不得参加晋升高一级职级的评选;一学期内学校发生三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并被查实的,免去校长职务。
对于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调离教师工作岗位、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档)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
同时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社会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上课,依法取缔各类无证办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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