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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孟氏系列胶囊等9个产品涉及违法广告被暂停销售


来源:人民网山东

原标题:山东孟氏系列胶囊等9个产品涉及违法广告被暂停销售 人民网济南4月19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对山东孟氏拔罐研究所有限公司等生产的9个产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了暂停销

原标题:山东孟氏系列胶囊等9个产品涉及违法广告被暂停销售

人民网济南4月19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对山东孟氏拔罐研究所有限公司等生产的9个产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了暂停销售措施。

据介绍,为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山东孟氏拔罐研究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9个产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了暂停销售措施。

此次暂停销售违法广告涉及产品有:山东孟氏拔罐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七黄芪胶囊、首乌藤酸枣仁胶囊、通本胶囊、参芝胶囊、脂欣康胶囊;山东卫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大卫仕牌壳聚糖胶囊;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蛾苓丸;安徽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颈腰关节镇痛贴。

此9个产品的违法原因分别为: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标识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等。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局及时通知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自4月15日起,上述产品不得在山东省进行销售。同时要求各市局加大对辖区内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应责令其停业整顿。

据悉,若要恢复上述产品销售,企业必须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在平面媒体上发布《更正启示》的实物原件、在电视和广播发布《更正启示》的录音录像视听资料光盘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发布广告进行处罚的证明。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产品在该省行政区域的销售。(宋翠 赵亚敏 曲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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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产品 销售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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