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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起不用交暖气报停费 采暖室温提至18度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济南4月3日讯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今日报道》报道,《山东省供热条例》正式出台。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守军:“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原标题:2014年起不用交暖气报停费  采暖室温提至18度

齐鲁网济南4月3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今日报道》报道,《山东省供热条例》正式出台。根据条例,今年起我省冬季供暖政策将发生多项改变,采暖室温从最低16℃提高到18℃,饱受诟病的暖气报停费也将被禁收。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守军:“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应当减收热费。必须达到18度,达不到要减收热费。”

在提高室内温度的同时,该条例还取消用户采暖"报停费",并禁止供热"连坐"。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守军:“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同时,《条例》还在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鼓励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

据了解,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号正式实施。目前我省45个设市城市、55个县城实行了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7.49亿平方米,普及率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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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太岭]

标签:条例 采暖 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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