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轻微事故快处理 车损5000以下交警不出现场
2014年04月02日 13:21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济南实施轻微事故快处理车损5000以下交警不出现场 齐鲁网济南 4月2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报道,《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昨天开始实施,再遇到此类事故,记住,一
原标题:济南实施轻微事故快处理车损5000以下交警不出现场
齐鲁网济南 4月2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报道,《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昨天开始实施,再遇到此类事故,记住,一定要快速处理,否则将受到处罚。
昨天早上,济南交警指挥中心民警通过监控发现,在济南山大南路和工业南路交叉路口,有两辆车停在路中间。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监控中的两辆车已经停到了路边。
事故司机:“我们早上取证完了,指证完了以后我们就撤离现场了,我觉得这是应该做的吧,尽量的不影响交通,因为这个路口非常堵。”
济南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规定,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车辆可以移动,单车车物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交警和保险部门将不再出现场。
济南市交警大队民警李娜:“关于这个规定时段是指,在市区的道路上,早上7点到九点,晚上5点到7点,以及高架路上,早7到晚7的时段,这个区域是指凤凰路以西,西高速以东,二环南路以北,二环北路以南,这个区域。”
昨天早高峰7-9时时段,济南市发生交通事故57起,其中按照《实施办法》快处31起,私了5起,事故快处占事故总数的63%,事故快处率达到100%,另外,其余21起民警到现场处理,都不属于快处范围,交通拥堵报警只有6起,拥堵报警起数环比、同比大幅下降。
济南交警支队交通肇事处理处处长张兆勇:“对于一些不履行快处规定的驾驶人,我们要依法进行处理,要列入黑名单,记录保险行业的不诚信名单,我们交警部门也会有制约。 ”
现场拍三张照片不能拍照可文字记录
根据新规,早晚高峰期轻微事故交警将不在出现场,如何取证就成了关键。交警提醒司机,在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拨打122报案后,车主要对现场进行拍照或文字记录。
济南交警支队交通肇事处理处处长张昭勇:“当事人可以从现场的前、后各拍两张,然后两个车辆的接触部位拍一张,同时要保证车辆的号牌清晰,另外再拍摄一张现场周围的参照物就可以撤出了。另外,实在没有条件拍照的,可以在撤出现场后,双方当事人以文字记录的形式,来记录事故的情况,也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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