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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惩治驾校教练员“吃拿卡要”现象


来源:济南日报

对经查属实的违法违规教练员,一律列入“黑名单”库,详细记录教练员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锁定教练员执教资格,驾校对教练员脱岗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练员需要参加行业管理部门或者驾校组织的脱岗职业道德定期教育,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教学能力。

原标题:济南惩治驾校教练员“吃拿卡要”现象

今天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市交通运输行业培训服务中心日前出台八项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培训行为,重点惩治驾校教练员“吃拿卡要”现象,切实维护学员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

一、学员评议驾校和教练员制度。推广使用“鉴定回访卡”,学员入学时领取卡片,在培训过程中对驾校管理和教练员教学水平及职业道德进行评议,驾校据此建立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榜。

二、教练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

学员可以通过96596交通服务热线、交通运输局政府网站、行业管理部门公开电话及驾校公开电话随时进行举报。

三、教练员违法违规行为询证制度。教练员对举报内容有异议的,在经学员同意后,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由学员、教练员、驾校管理人员参加的询证会,现场对质询证。

四、驾校负责人公开道歉制度。对经查属实的有效举报,驾校负责人要向举报人进行公开道歉,退还不当得利。

五、违法违规教练员“黑名单”制度。

对经查属实的违法违规教练员,一律列入“黑名单”库,详细记录教练员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锁定教练员执教资格,驾校对教练员脱岗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六、违法违规教练员通报制度。对经查属实的违法违规教练员,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七、教练员执教历史追溯制度。对新聘用教练员,驾校必须就教练员职业道德、执教行为、教学质量向前一驾校进行核实,凡因违法违规被前一驾校开除的教练员,其他驾校审慎聘用。

八、教练员职业道德定期教育制度。

教练员需要参加行业管理部门或者驾校组织的脱岗职业道德定期教育,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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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教练员 现象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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