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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旅游目标收入5800亿 试点旅游资产证券化


来源:新华网山东

◆重点扶持2-3个大企业全要素、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建立常态化A级景区、星级饭店退出机制 

原标题:2014年 实现山东省旅游总收入5800亿元目标

◆修订《山东省旅游条例》,组建山东省旅游投资公司,开展旅游资产证券化试点

◆重点扶持2-3个大企业全要素、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建立常态化A级景区、星级饭店退出机制

◆组建山东省旅游专家库,推进“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市场化运作

1月3日,省旅游局发布2014年全省旅游工作要点:把深化旅游改革与促进旅游发展结合起来,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推进旅游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实现接待国内游客5.9亿人次,增长8.5%;接待入境游客450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32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800亿元,增长12%。

2014年,全省旅游系统将重在转变职能,营造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修订《山东省旅游条例》,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推进国有旅游景区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步将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评定下放到行业协会组织。优化政策环境,认真落实省政府意见,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组建省旅游投资公司,推动各地成立一批旅游小额贷款公司、旅游担保公司、担保基金,开展旅游资产证券化试点;制定2017年全省基本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计划和时间进度表。优化舆论环境,争取将旅游产业发展专题纳入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内容,每周推出一篇《大众旅游》头条新闻;推出一批旅游兴县(镇、村)、旅游富民典型。

创新思路,深化改革。培育市场主体,重点扶持2-3个大企业实行全要素、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引导重点旅行社实现网络化全覆盖,推进鲁菜大众化、生态化、品牌化创新,改革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现场会模式,搭建重点项目招商平台;对各类旅游经营主体实行质量认定管理。建立常态化A级景区、星级饭店退出机制。深化旅游营销改革,宣传推广一批“好客”服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打造“好客人家”服务品牌;丰富完善“好客山东”品牌体系,策划省会城市圈、西部隆起带区域旅游形象品牌,率先在仙境海岸创新“联合推介,捆绑营销”模式,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渠道;深化与著名搜索引擎合作,建立旅游数字营销体系,创办山东旅游网络狂欢节,建立常态化重大旅游活动“码上”营销平台。提升文化、生态核心竞争力,建设学生校外修学旅游教育实践基地,鼓励具备资质的旅行社开发修学旅游产品;形成相对固定的贺年会文化旅游产品和线路,支持办好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认定首批原生态旅游区。建立PM2.5和负氧离子含量发布机制;制定A级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模较大的旅游景区划定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游览区;开发水上运动、水上垂钓、帆船驾驶、冰上帆船等产品;统筹区域、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对各市创建国际、国内著名旅游城市的条件和基础进行评估,引导国际著名旅游城市创建城市打造国际旅游合作平台,促进国内、入境、出境旅游协调发展;推进省会城市圈、蓝黄两区和西部隆起带区域内旅游一体化发展,全年再争创2—3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旅游度假区;在济南南部山区开展“乡村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实推进“改厨改厕”工程,落实奖励资金,打造胶东渔家、沂蒙人家等特色乡村旅游品牌;统筹城乡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重点旅游城市建成1-2处旅游集散中心、10处以上旅游咨询服务点。

强化旅游管理,提供良好服务。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要素的旅游行业数字统计系统,搭建旅游产业运行监测系统平台,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机制,逐步建立动态数字对接,对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建立全省统一的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库和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开发建设移动互联网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在重大节假日及时发布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流量等动态旅游信息;结合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队对城乡居民开展旅游满意度入户或电话调查,修订完善城市游客满意度调查方案,形成准确反映普通群众和游客愿望、诉求的旅游质量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依法治旅,推动市、县(市、区)政府按照《旅游法》建立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投诉机制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完善旅游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安全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旅游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机制。(刘印河 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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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旅游投诉 旅游景区 旅游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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