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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5段高速延长收费期 延长时间1到5年不等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1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长,延长时间从1年到5年不等。这部分高速公路在建设前已经以协议的形式规定了收费年限,到了年限后没有特殊情况应当终止收费。交通运输部2013年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

原标题:山东15段高速延长收费期最长延5年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1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长,延长时间从1年到5年不等。

“高速公路什么时候免费,为什么说好几年后到期,可是过几年后还正常收费!”相信不少人对这个问题存有疑问,这次10多条高速路延长收费期限,是出于什么考虑,需要哪些条件?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为精确调节收费期限初定5到10年

“为何收费年限不能一锤子敲定,而要等收费到期后一延再延?”就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业内的专家,得知很多高速建成时只定了5到10年的收费期。“只收5到10年的通行费显然有点短,这么短的收费期根本不够当初修建高速公路的费用。但是,之所以只定5年或10年,也是为了更好的调节收费期。收费期满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下一步的收费年限,还得差不多的就定短一些,偏远高速就长一些。”“尤其是经营高速公路的企业,其实压力比较大,但是企业也应该给民众一个交代。现在问题的最关键,并非是是否因为种种原因而延长年限,而是信息没能透明化。”这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意大利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做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的国家,每年都会有专门的机构,对各个公司的服务标准,经营状况等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收入和利润情况也有专门审计机构审计,这就避免了诸多车主的不信任。

高速路有两种性质收费最长不超25年

大家之所以对于高速公路延期收费有这样大的反应,主要是因为太多的高速公路,总是在以各种手段延长收费年限。据了解,我国收费的高速公路分两种性质,一种是政府投资建设的,这种高速公路的收费要全部上缴政府,由政府偿还当年修路的贷款,当贷款偿还后则不再收取通行费。另外一种则是经营性的高速公路,这种高速公路由企业投资建设,建成后通过收取通行费回收成本并盈利。但是这部分高速公路在建设前已经以协议的形式规定了收费年限,到了年限后没有特殊情况应当终止收费。

交通运输部2013年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同时,规定中还有一句话,说的是,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以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这给延期收费留下了余地。

“半路”变还贷为经营收费“变相”超期

“当时一些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但公路基础设施差、成为发展瓶颈的问题又很突出,就采取将政府还贷公路转换为经营性公路,或是经营性公路转为上市公司,再从转让之日起重新审批收费期限,把收费期限定得长一点,这样收费可以多一点,再把收回或上市融资的钱用于各项建设。虽然做法不合理,但也不是违法违规的行为。”业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记者,类似济青北线,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都很普遍。

但是,我国有70%的高速公路都处于收费通行的状态,而在2011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曾经宣布,从2011年6月20日到2012年5月31日这段时期,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然而整治的效果并不理想,那么,高速公路的超期收费清理,究竟难在哪呢?以京港澳高速、也就是原京石高速公路的北京段为例,在2004年12月就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不过收费仍未就此停止,原因是1999年这条高速公路从政府收费还贷的公路,转为了归首发公司经营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并且重新获得30年的收费期限。这样一来,收费年限被拉长到了42年。在全国,用类似手段延长收费期限的高速公路,还有很多。(记者 孙姮 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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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收费年限 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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