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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需申报个税 否则将被罚款


来源:济南时报

原标题:年入12万元,快去申报个税 1月2日,是进入2014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也是新一年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天。山东一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滕鸿儒来到泰安市肥城地税局,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成为山东省自行

原标题:年入12万元,快去申报个税

1月2日,是进入2014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也是新一年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天。山东一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滕鸿儒来到泰安市肥城地税局,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成为山东省自行纳税申报第一人。这也拉开了今年全省自行纳税申报的序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要在3月31日以前完成申报,超过这个期限不申报的,最高可罚款1万元。

个税申报和纳税不是一回事

“自行申报不是要纳税人再去缴税。”山东省地税局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据了解,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形式是代扣代缴,纳税人平时的工资和奖金都已经扣缴了税款。对于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来说,如果以前税款已经缴纳,只是履行申报义务,不涉及补缴税款。而如果以前的税款出现漏缴的情况,申报的同时应补交税款。但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不罚款,也不会作为偷税处理。

“对高收入人群实行自行纳税申报是世界各国的通常做法,今年是我国实施自行纳税申报的第8年,自行纳税申报的推进情况关系到我国税制改革能否顺利与国际接轨。”山东省地税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行纳税有利于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源管控,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同时,申报和纳税申报记录对个人信用也有较大影响。

不申报或不按时申报将被罚款

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了解到,截至2013年3月31日申报期结束,山东省共受理自行纳税申报215645人。申报个人所得703亿元,人均年所得额约33万元;应纳税额89亿元,补缴税款14121万元,应纳税额占2012年个人所得税收入的37.51%。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贡献大,发挥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目前,山东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人群只占总体纳税人的4.2%,却贡献了33%的个人所得税。”山东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些高收入人群多为制造业、金融业与房地产业等行业的高管,他们能否按时申报个税,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影响较大。

“为方便这些高收入人群申报,除了去各地税务机关,我们还开通了电子申报、在线申报等多个渠道。”山东省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济南市各地税局均已经开通个税申报绿色通道,可以不用排队,直接办理。

据了解,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情节严重者,可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而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将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12万年所得如何计算

计入年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不计入年所得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实习生 张博浩 记者 田珊 通讯员 周忠斋 赵秀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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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所得 罚款 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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