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失独老人:每月补助340元 再生育费用可报销
2013年12月27日 07:21
来源:济南日报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原标题:城镇失独老人每月可领340元
计生特困家庭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
2008年
子女伤残
80元
子女死亡
100元
2012年
子女伤残
110元
子女死亡
135元
2014年起
子女伤残
城镇
270元
农村
150元
子女死亡
340元170元
记者12月26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困境
八成计生特困家庭忧养老
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遇到一些特殊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司长王海东表示,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对15个省(区、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抽样调查,尽管国家和地方采取了许多措施和办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仍然面临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比如,有80%的调查对象担心养老问题。
现状
逾40万失独老人领扶助金
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2008年,国家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伤残)或100元(死亡)的特别扶助金。2012年,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这是国家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制定的一项基本扶助制度。2013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共67.1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40.7万人。
扶助政策
失独扶助金标准城乡差一倍
王海东表示,考虑到我国当前城乡实际差距及城乡居民生活费用支出不同,城乡实行不同的特别扶助金标准。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按照规定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所需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或生育关怀基金。
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再生育可报销费用或得补助
通知提出,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
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给予必要帮助。
通知强调,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此外,还要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故事
失独家庭“抱团取暖”
哈尔滨的一对夫妇几年前失去了他们的独生女儿。女儿当时在北京读大四,实习期间在外租房,因为长得漂亮,一天晚上回家路上遭到相识者奸杀并被残忍分尸抛到小汤山。女儿去世后的四年间,这对父母一直在寻找凶手、打官司。四年间,他们自虐般地住地下室,吃最差的饭菜,因为他们觉得女儿惨死,自己不能有任何享受。官司四年后结束,凶手被绳之以法,妈妈爬上小汤山垃圾山顶放声大哭。“坟墓里如果是我,该多么幸福。”这位妈妈说。在唯一的孩子离去后,养老成了首要问题,入住政府养老院需要儿女签字,这让没有儿女的他们无处可去。“我不怕死,我怕老。”一位失独父亲说。此外,歧视、健康等种种问题也接踵而至。绝大多数失独家庭最终都开始远离正常社会,以“抱团取暖”的方式聚集在一起面对未来的生活。
建议
“三管齐下”帮助失独家庭
如何解决失独家庭目前面临的问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秘书长史柏年提出了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齐下”的办法。
“从经济来讲,要把对失独家庭这样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
在生活照料方面,史柏年称:“要发展社会性的养老,包括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
“第三个层面就是精神慰藉。”史柏年说,“社会公众的理解很重要。大家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失独家庭并不是问题家庭,媒体报道也不要把他们标签化。”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认为,“帮助失独群体走出阴影,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也有这个责任。例如像病人在医院抢救需要家属签字的规定应该考虑修改,例如社会组织可以做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让失独家庭走出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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