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保险公司先垫付
2013年12月18日 10:59
来源:济南日报
原标题:山东印发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日前,省政府印发《山东省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近日开始执行。我省明确,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先行垫付伤者抢救治
原标题:山东印发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日前,省政府印发《山东省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近日开始执行。我省明确,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先行垫付伤者抢救治疗费和死者丧葬费,积极开展赔付。
据了解,该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我省将设立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成员则由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外办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为方便展开应急救援工作,该指挥部下设现场处置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工作组等5个组。
我省还规定,除事故发生地政府,省公安、交通运输、人社、民政、环保、保险等部门也将加入到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中,负责人员安置和赔偿、丧葬抚恤等善后工作。在保险理赔方面,该应急预案中明确,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按照"救援优先、特事特办"的原则,先行垫付伤者抢救治疗费和死者丧葬费,积极开展赔付。
除此之外,该应急救援预案还明确,发生或发现重大交通事故后,市民可拨打110、122或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电话(0531-85125110)、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电话(0531-85122122)报警。接到报警后,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确定事故等级,立即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等情况逐级上报,并开展抢救受伤人员等工作。
此外,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救援及时,就能挽回伤者的生命。因此,在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现场施救方面,我省明确,在医疗救治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事故伤员进行现场分类检伤,并对伤情危重者开展现场急救。而且,公安部门要积极协助医疗急救部门运送伤员,必要时可以征用过往车辆。
延伸阅读
不及时报告事故实情或被追究刑责
据了解,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到达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后,将迅速把现场情况报告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接警后,则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为避免相关方面瞒报、迟报事故实情,延误救援时机,我省明确规定,如果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若这一行为构成犯罪,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在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构成犯罪的,也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服从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资的;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相关新闻: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