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警惕不法经营者借机销售假劣肥料
2013年12月15日 09:47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近日,山东省工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市场上功能性肥料存在主要成分含量不达标、重金属含量超出国家标准等质量问题。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购买肥料应选择正规经营单位,警惕不法经营者借送货下乡等销售假劣肥料。
原标题:山东工商:警惕不法经营者借机销售假劣肥料
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14日电(记者席敏、陈灏)近日,山东省工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市场上功能性肥料存在主要成分含量不达标、重金属含量超出国家标准等质量问题。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购买肥料应选择正规经营单位,警惕不法经营者借送货下乡等销售假劣肥料。
近年来,含氨基酸、腐植酸、微量元素、大量元素的水溶肥及叶面肥、含微生物的菌肥和有机肥料等功能性肥料市场发展迅速,蔬菜、水果等作物使用逐步增多。山东工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当前市场上功能性肥料质量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部分功能性肥料主要成分含量不达标。如有的肥料标注的大量元素、微量元素、氨基酸、腐植酸等成分含量不足。大量元素、微量元素、氨基酸、腐植酸含量等均为功能性肥料的主要指标,含量过低起不到相应作用,会影响作物产量和品质,直接损害农民的利益。
部分肥料重金属含量超出国家标准。重金属含量较高的肥料一旦施入土壤中,将直接污染土壤环境,并且这种污染属于非可逆性污染,土壤环境一旦污染,直接影响食品安全。
山东省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民群众在购买肥料时,要到正规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肥料,并注意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要对肥料经营流动商贩及以送货下乡为名无照经营肥料行为保持警惕,防止不法经营者借机销售假劣肥料。
同时,在购买肥料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标识,包括仔细查看肥料包装是否规范,肥料商品名称及商标、厂名、厂址标注是否清楚,标注的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是否有效正确,包装上的联系电话区号是否与标注的生产企业所在地一致等,不要购买没有中文标识的肥料。
山东省工商部门建议,广大农民群众购买肥料时向销售者要求查看拟购肥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索要销售票据,以便在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据以申诉和举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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