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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专项行动帮农民工讨薪:曝光企业公布举报电话


来源:济南日报

2013年11月22日至2014年2月15日,将开展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按照部署,各级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查漏补缺,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迅速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欠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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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部署专项行动帮农民工讨薪 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2013年11月22日至2014年2月15日,将开展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建筑市场试行劳动用工实名制,鼓励有条件的施工企业通过银行发放工资

公布农民工欠薪投诉举报电话,告知农民工维权讨薪的正常途径和程序

通报批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4家工程参建单位

本报12月5日讯(记者赵治国谷青)今天召开的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确定,2013年11月22日至2014年2月15日,济南市将开展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使每一位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都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治理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行动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情况,考勤记录及公示情况,工资发放台账及清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拖欠工资后逃匿问题,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投诉渠道畅通问题等。

按照部署,各级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查漏补缺,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迅速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将采取多种形式筹措欠薪应急周转资金,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可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使每一位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在春节前都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我市要求,检查中,凡发现因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其项目停工,暂停其未销售商品房的销售,暂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暂停办理其新开工项目建设手续。凡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暂停其工程投标资格、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直至清出济南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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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农民工讨薪 拖欠农民工工资 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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