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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股份制煤矿浮沉:原淄博石谷煤矿改制后破产


来源:时代周报

2013年11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博光正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光正实业”)的采煤区内,运煤车川流不息。包括于清泉、牛金亮、孙即俊在内的多名原光正实业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光正实业的资产被划入原石谷煤矿的破产范围。

“政策性破产”纷争

实际上,按照于清泉的介绍,光正实业,这家由石谷煤矿改制后由管理层与职工控股90%的“示范”煤矿,并未做到完全的独立。“人事任命、财务、分红,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都是矿务局(指淄博矿业集团)统管的。”于清泉说。

果然,好景不长,石谷煤矿的“破产”,以及光正实业的“股权转让”,接连发生了。

2005年前后,光正实业投资贵州一家煤矿,已升任光正实业生产矿长(公司第三把手)的于清泉调任该贵州煤矿法人代表。在贵州接待淄博矿业集团领导期间,于清泉听说集团准备报请石谷煤矿进行“政策性破产”。

所谓政策性破产,即金融性债务由财政部承担,矿井所剩的资源、设备等资产得以保留,由财政部支付职工们的身份置换金。破产后,以现有国有资产成立新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006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下达新疆有色金属工业等55户企业破产项目的通知》,55个破产项目中就有淄博矿业集团下属的岭子煤矿和石谷煤矿。

2007年8月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石谷煤矿的破产公告,宣布受理该破产案案件。

彼时的石谷煤矿早已变成光正实业,其资产早已被分割完毕。更为重要的是,如前文所述,2001年石谷煤矿即已注销了工商注册。

“石谷煤矿已经不存在了、没有了,还怎么能破产?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原光正实业股东牛金亮说。

牛金亮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在原石谷煤矿整个破产过程中,破产企业厂区没有张贴任何的公告,故意向职工隐瞒,甚至连董事会成员也不知情。原石谷煤矿进入破产程序后,当时光正实业董事会有5名股东,包括于清泉在内的3名股东均不知道。

原石谷煤矿是如何破产的?它的债权债务具体都有哪些?清偿了多少?资产是如何拍卖的?

多年来,淄博当地对上述问题一直传言纷纷。据于清泉介绍,石谷煤矿“破产”后,获得1.6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前文所述光正实业股东对贵州一处煤矿的投资最终失败,而公司以原投资额的80%给付股东,用的就是这1.6亿元中的一小部分,剩余的资金最终落入淄博矿业集团囊中。

包括于清泉、牛金亮、孙即俊在内的多名原光正实业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光正实业的资产被划入原石谷煤矿的破产范围。

假如光正实业作为所谓破产“主体”,必须要“资不抵债”。

时代周报记者接触到多位原光正实业人员称,2007年底,职工的股权证(入股光正实业的凭证)被企业收回,股金被转为借款,企业与职工签订借款合同。“如果不交股权证、不签合同,当年的分红就扣着不发。股金转为借款以后,自然增加了企业的负债。”于清泉说。

其他多位原光正实业人员也证实,股金转成借款时并未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没有征得股东的意见。

光正实业工商档案显示,其2006年的资产总额为7850万元,负债总额为5289万元。2007年资产总额为3570.3万元,负债总额为37291.万元,已经资不抵债。而2008年资产总额为5933.5万元,负债总额为7212.4万元,负债比上一年增加了一倍多!比较前文所述光正实业的扩张速度、业绩及分红情况,资不抵债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

2009年4月,石谷煤矿破产终结。在破产过程中,职工们已变成“借款”的股金被公司偿清,“公司还款时还加上了利息,比银行利息高一些。”牛金亮回忆。而据于清泉介绍,此后没有了分红收益的职工,收入普遍降低了15%。

针对于清泉、牛金亮等人对原石谷煤矿“破产”的举报,时代周报记者曾联系淄博矿业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和淄博中院民二庭负责人希望进行采访,对方未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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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破产 石谷 煤矿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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