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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 鼓励和支持医师多点执业


来源:济南日报

鼓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资本在我省举办独资医疗机构,优先审批,并按规定给予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法律、法规有审批时限规定的,一律做到限时办结。原标题:山东出台文件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

原标题:山东出台文件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一直是卫生界“敏感区”,省卫生厅昨日发布相关文件,进一步优化我省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鼓励多元化办医,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医师多点执业,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对社会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医师护士准入、人才引进、专科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临床教学基地及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科研课题立项、成果鉴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放开市场准入

我省将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医疗准入制度。社会资本可自主申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放宽对社会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鼓励外资在我省以合资、合作方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资本在我省举办独资医疗机构,优先审批,并按规定给予优惠政策。

精简下放审批事项

我省将社会资本(不含外资)举办的各类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发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法律、法规有审批时限规定的,一律做到限时办结。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咨询、预审和审批。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我省要求,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可直接投向卫生资源稀缺和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探索实行社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多种办医模式,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医疗机构通过组建医联体、派出管理和技术团队、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

鼓励和支持医师多点执业

我省将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有序流动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公立医疗机构可通过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医师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鼓励和支持医师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不得设置人为障碍。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切实改善社会办医环境

按照鲁政发[2013]25号文件的规定,认真落实社会医疗机构在用地、用电、用水、用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对社会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医师护士准入、人才引进、专科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临床教学基地及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科研课题立项、成果鉴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不得额外增加限制条件。

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

我省明确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和程序,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凡适合社会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支农、支边、对口支援和卫生应急等任务,都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由社会医疗机构承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支持发展第三方的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 (济南日报记者 白鹏飞 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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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社会 鼓励和支持医师 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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