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年底前启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 网友顾虑多
2013年11月07日 12:14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付连兴
今年9月,国务院发文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11月4日,省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及养老服务业概念,并明确指出2013年年底前正式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原标题:“以房养老”还得迈过几道槛儿
商报济南消息(实习生 付连兴) 今年9月,国务院发文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11月4日,省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及养老服务业概念,并明确指出2013年年底前正式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对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以及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以房养老”当事人,无论是老年人还是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以房养老”的具体实行还得迈过几道槛儿。
市民
房子应留给孩子
“我们只有一套房子,抵押出去孩子就没地方住了,还是留给他们吧!”家住济南市甸柳新村的退休职工陈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只考虑他跟老伴两人,“以房养老”的方式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一旦将仅有的房子抵押出去,以后孩子成家还得再买房子,“现在买套房子不容易,与其来回折腾,还不如直接留给孩子,等他结婚后我们回农村老家养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尽管多数人认为“以房养老”可以让老年人晚年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但是暂时无法接受将耗费自己半生积蓄的房产抵押给银行以换取养老金,一方面是考虑到房价一直居高不下,现今买一套房子不容易,另一方面《物权法》规定产权70年到期后可以续期,所以在对房屋产权的处理上,大部分市民更倾向于将自己的房子“传”给下一代。
金融机构
不确定因素太多
不仅老年人有顾虑,不少金融机构对“以房养老”也尚存疑虑。“通常来讲,正向按揭贷款的风险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小,而倒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省城一大型商业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房养老”的风险与时间长短呈正相关,时间越长,意味着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就越大。
还有一点不容忽略的就是70年的房屋产权,尽管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另外,如何确定“倒按揭”利率也是难题。该工作人员坦言,就目前房价而言仍处于历史高位,一旦出现波动,金融机构将承受很大的风险,房子价值大幅“缩水”,这也是未来推广“以房养老”所要面临的一大阻力。
专家
最终靠市场调节
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董彦岭表示,对市民而言,“以房养老”是诸多养老方式中的一种,但并不是唯一的,如果有条件不必拘泥于此。董院长告诉记者,房地产市场周期波动对于资产升值及价格的影响明显,因此,要求金融机构前期细致调研,将市场风险降至最低。
“‘以房养老' 的推行还需要具体细则。”采访最后,董院长表示,尽管山东省出台服务业发展30条明确年底试点“以房养老”,不过推行还需要具体细则来推动,“不管怎样,最终还是要交给市场来调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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