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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查闲置地坐等升值 未动工满2年收回使用权


来源:齐鲁网

会议决定,《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齐鲁网11月7日讯(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王镇富、王新立)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频道《山东新闻》报道记者6日从省政府了解到,今后,山东省将对故意闲置土地、坐等土地升值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摊大饼式的厂房建设也将受到严格限制。因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省政府制定的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山东省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引导新增建设用地向城镇化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倾斜,保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保障节地型产业、节地型城镇和节地型企业的用地需求。

山东省将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一是投资最低限额标准大幅提高,今后,省内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5亩的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将不再单独供地,鼓励企业向园区集中。二是新增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大幅提高,今后,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高度一般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三是工业项目容积率标准提高。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由过去一般不低于0.6增加不低于1.0.

山东省将实施更严格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一是对产出效益要求更严,工业项目建成达产后土地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均有大幅提高。二是对节地水平要求更严,新建工业项目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40%;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企业不得建造单层厂房;鼓励在各类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内集中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多层标准厂房一般不得低于三层,容积率应达到1.2以上,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对多层标准厂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一层全额征收、二层减半征收、三层以上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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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集约用地 闲置土地 山东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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