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针对未满16周岁孩子
2013年11月06日 17:28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刘建宇
[提要]昨日举行的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提出,我省将加快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刘建宇)昨日举行的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提出,我省将加快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原标题:山东将建立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针对16周岁下孩子
核心提示:
昨日举行的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提出,我省将加快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刘建宇) 昨日举行的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提出,我省将加快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我省将建立青少年管理台账,力争将《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纳入2014年省人大一类立法项目。我省还将加快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以保证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我省还将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和打拐整治力度,通过集中帮教救助、送回家庭和帮助就学就业等方式,努力使流浪乞讨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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