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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行政案件异地审理 民告官从信“访”变信“法”


来源:齐鲁网

[提要]“民告官”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是官官相护或地方保护。”张海鹏说,“随着上诉率大幅下降,越来越多的案件一审结案,从这一方面看,实际上是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9月26日,东平县法院开庭审理李进等6人状告某县级政府拆迁案,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

原标题:山东行政案件异地审理 民告官从信“访”变信“法”

[提要]“民告官”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是官官相护或地方保护。”张海鹏说,“随着上诉率大幅下降,越来越多的案件一审结案,从这一方面看,实际上是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民告官”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是官官相护或地方保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从今年1月起,泰安中院在行政案件异地审理基础上,尝试对行政案件进行分类集中管辖。10月25日,记者在泰安就此调查,发现当地行政案件立案明显多了,涉及法院的信访案件明显少了--“民告官”,正在迎来百姓从信“访”到信“法”的转折点。

百姓敢告了,法院敢收了

泰安某县居民刘杰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政府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经泰安中院行政庭审查,根据分类管辖的规定,裁定该案由泰安高新区法院管辖。收到裁定书后,刘杰很高兴:“如果案子在本县法院审理,我担心县政府会干扰法院办案,这次案件到其他地方的法院审,我就不担心了。”

9月26日,东平县法院开庭审理李进等6人状告某县级政府拆迁案,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东平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刘万金说:“本案如果不是异地审理,哪个法院都会有顾虑,可能不敢收案。”

出于各种各样原因,有案不愿收是近年来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瓶颈”.老百姓担心官官相护或地方保护,也轻易不敢告当地政府,而是采取信访形式向上反映问题。

为了突破“瓶颈”,今年1月以来,泰安中院向辖区7个基层法院征求意见后,出台了专门规定,将占行政案件总量九成以上的9类案件分类集中到指定的法院管辖,如新泰市法院集中管辖涉及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类案件,宁阳法院集中管辖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类行政案件。

“这一举措实施10个月就见到实实在在变化,主要是老百姓愿意通过行政诉讼主张权利了,法院敢敞开门收案了。”泰安中院行政庭庭长张海鹏介绍说,今年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45件,同比上升79%,结束了几年来案件数量连续下滑的走势,较好地解决了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

干扰少了,判决快了

不久前,泰安某县级市政府被告上法庭,原因是市政府在第三人赵帅没有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情况下就为其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某县法院受理后,认为被告的土管部门未审查竞拍到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义务人赵帅是否缴税,在赵帅没有提供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的情况下,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违法,遂判决撤销其行政行为。

审理这一案件的法官介绍说:“由于是异地审理,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的干扰。”

没有了干扰,法官就可以顺利地依法裁判。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87件,结案率为91%,结案数同比增加78%,全部是在法定审限内作出裁判。判决速度快了,没有干扰后,审判质量也大幅提高:今年以来,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48%,基层法院上诉到市中院的案件维持率达96%.二审上诉到省法院的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或改判。

“信访量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晴雨表。”张海鹏介绍说,泰安两级法院行政案件数量占全部案件数量的3%,但在涉及法院的信访案件中,行政案件引发的信访多年在30%以上。自从分类管辖机制实行以来,行政案件引发的信访量降到了12%,而且新机制实施以来引发的上访案件寥寥无几。

减轻了老百姓负担

因一起工商行政登记案,孙华将所在县工商局告上法庭。经指定管辖,宁阳县法院审理该案。经过法院几次开庭,工商局认识到了行政过程中存在瑕疵,主动变更了部分行政行为。孙华见起诉的目的已经实现,就主动申请撤回了起诉。

孙华算了一笔账,这几次开庭中,因为要到另一个县开庭,他总计多花了五百多元的车费。除此之外,案件异地审理没有增加其他负担。“但是,案件的最终结果让我感到很满意。当初本县工商部门拒绝承认错误,态度强硬。到了另一个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工商局的态度转变了很多,主动变更了部分行政行为。相对于取得一个公正的结果来说,增加几百元的费用,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孙华说。

“行政案件异地审理,多数情况下会给老百姓增加一点乘车费用。从实践来看,今年受理的445件行政案件中,没有1人提出管辖异议,说明老百姓对异地管辖很欢迎。”张海鹏说,“随着上诉率大幅下降,越来越多的案件一审结案,从这一方面看,实际上是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 本报记者 吴允波 本报通讯员 朱惠东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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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行政案件 民告官 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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