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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旅游法》:旅途中“宰客”“潜规则”被遏制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全面解读《旅游法》 途中“潜规则”“宰客”被遏制 齐鲁网10月1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游客出游遭强制购物,报低价旅行团被逼补交团费,导游“宰客”成行业默认潜规则,不文明

原标题:全面解读《旅游法》 途中“潜规则”“宰客”被遏制

齐鲁网10月1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游客出游遭强制购物,报低价旅行团被逼补交团费,导游“宰客”成行业默认潜规则,不文明出游给景区带来不小戕害。从十月一日开始,新《旅游法》开始实施。

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迄今为止颁布的第一部旅游法,这部法律对饱受诟病的旅行社“零负团费”、导游强迫购物、游客不文明行为等种种乱象作出了明确限制。

“零负团费”是国内旅行社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方式,旅行社只收取交通和门票费用,这些费用少于旅行社的成本费用,旅行社的利润则通过导游的强制消费等方式来获取,新《旅游法》对这种方式进行了限制,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由于自费项目全部取消、导游小费包含在团费中,所以旅行社把隐性的费用提到了明处,明码标价旅行的费用,这就导致旅行的费用大幅上涨,帮办从其中一家网站上发现,两个线路几乎一模一样的线路安排,十月一之后的价格比之前的价格涨了2700多元,涨幅高达74%。很多游客对于涨价表示理解,他们觉得,隐性消费是个无底洞,还是明码标价玩的放心。

另外,《旅游法》中提到“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这并非指旅行中不能购买商品,而是指旅行社不能在合同约定范围外增加购物点。

对景区门票价格,《旅游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景区门票涨价首先要建立价格听证制度,而且需要提前6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

除了对旅行社和景区做了限制和规定之外,新法对于游客也做了责任和义务的划分,倡导游客在旅行中应该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如果因游客本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游客需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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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旅游 潜规则 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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