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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建军:开创打击食品和环境犯罪新局面


来源:齐鲁网

山东省是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消费大省和工业大省,维护好全省的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至关重要,对推动山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

齐鲁网:能够取得这样的成效,真的可以说是战果辉煌,大快人心!您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者、指挥者,您认为能够取得这样成绩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任建军:当然,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还是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广大民警的辛勤付出。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通过不懈努力,有效解决了制约基层公安机关侦办食品犯罪案件的两大难题:案件定性难、涉案食品鉴定难。

针对基层办案中存在的食品犯罪案件定性难问题,我们多次会同省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加强法律研究,指导基层办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今年5月4日实施后,有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制约打击力度和打击效果的法律适用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我们组织全省公安机关170余名办案骨干进行了培训学习,熟练掌握、精准把握并在实际办案中正确运用法律。同时,为解决基层办案经验不足的现实问题,我们认真研究各地侦破的犯罪案件,摸清犯罪规律特点,不断总结编写“办案指引”,从工艺流程,非法使用和添加环节,有毒、有害物质认定,重点时间节点,涉案物品检验鉴定、案件定性等方面提供参考,目前已编写了打击“假羊肉”、“毒豆芽”、“毒皮肚”、“假洋酒”等数十份办案指引,为指导基层案件侦办发挥了显著作用。

检验鉴定难是基层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犯罪实践中遇到的普遍性难题,也是制约打击食品犯罪工作的关键性问题。我们经过积极努力,为基层办案单位开辟了涉案食品鉴定“绿色通道”.一是在省财政、食安办等部门的支持下,有效解决了涉案食品鉴定经费保障问题;二是确定了7家第三方鉴定机构为省公安厅首批协议检验鉴定单位,对公安机关涉案食品在鉴定时间上予以保障;三是开发了“山东省公安厅涉案食品检验鉴定委托申报系统”,形成了基层办案单位网上申报、直接送检的工作模式;四是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建立全省食品安全专家库,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性后果进行评估,为基层办案提供支持。

 

避免上当受骗防止购买到问题食品的四点建议

齐鲁网:看得出来,省公安厅在打击食品犯罪方面的工作是很到位、很专业的。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老百姓也不是“食品专家”,为了防止购买到问题食品,避免上当受骗,您能给我们提一些建议吗?

任建军副厅长:一些不法分子无品无德,生产、销售问题食品尤其是有毒有害食品的目的就是为了赚取更多的非法利润,于是就采取各种手段降低成本、粉饰卖相,制作水平越来越高,足以乱真,有些就连专业的食品专家也无法仅凭感官判断。但是,还是有一些小窍门值得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借鉴。

建议一:不要贪图便宜。俗话说,贱钱无好货。问题食品的销售者一般都是急于把问题食品出手,往往采取定价低于真品的价格,这样一些贪图小便宜的消费者在货比三家后,就很容易上当受骗。

建议二:到正规大商场购买食品。这是最简单的方法。正规的大型超市、商场为了维护自身声誉、信誉,其进货相比小商店、摊点还是有保障的。

建议三:自己做饭最可靠。要想有效避免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自己购买新鲜天然的食品原料,按照传统的方式烹饪食用,既可享受食品的天然美味,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家庭消遣方式。

建议四:及时举报问题食品。发现问题食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在社会上形成一个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

对六种涉嫌犯罪行为分四个等级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

齐鲁网:任副厅长的建议非常好,也很实用。打击食品犯罪人人有责。现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都已经公布了打击食品犯罪案件的举报方式,请问哪些情形下群众应该向公安机关举报?

任建军: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规定,省公安厅制定了《山东省公安机关食品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六种涉嫌犯罪行为,按照举报贡献程度,分四个等级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

在这里我也说明一下,对于一般食品违法行为,群众应当向有关食品行政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由食品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和今年出台的两高《关于办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下列六种情形涉嫌犯罪的,群众可以向犯罪所在地公安机关举报:

1、在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销售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3、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4、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5、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伪劣食品的;

6、其他涉嫌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犯罪的行为。

食品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打击食品犯罪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与广泛参与。在这里我也重新公布一下省公安厅的举报方式:

互联网邮箱: sdsyzzd@163.com,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邮编:250001。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81695000,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山东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人

齐鲁网: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据我们了解,省公安厅目前也在全力推动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任建军:我国目前环境安全形势比较严峻。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染污等在一些地方较为严重,多个地方出现饮用水危机,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和殷切期盼。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学好、用好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截止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人,治安处罚33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建立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山东省环保执法改变为公安、环保形成最佳执法合力

齐鲁网: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但环保行政执法中“执法取证难、现场处置难、强制执行难”等问题一直存在,进不了门,见不到人,取不到证,甚至还会遇到妨碍公务、遭到人身攻击等暴力抗法现象。省公安厅、环保厅为此推动建立了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机制。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在这方面的做法吗?

任建军: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和“转方式调结构”的深入,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环保执法取证难、现场处置难、强制执行难等情况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环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实现环保刑事执法由应急治标向源头治本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运动式管理向常态化管理转变,省公安厅会同省环保厅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就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机制达成共识,联合制定出台了《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正式建立了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标志着山东省环保执法将由过去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松散式执法,改变为公安、环保部门优势联合,形成最佳环保执法合力,以强有力的组合拳共同打击环保违法犯罪,更好地守护一方美丽的热土。

联勤联动食品市场和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齐鲁网:那么什么叫联勤联动呢?

任建军:所谓联勤联动,就是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形成防范、打击合力,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的体系。凡遇重大污染等紧急情况,公安、环保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分工协作,妥当处置。公安部门负责对涉案责任人及现场进行控制、取证和询问,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染物进行证据提取、技术化验和出具鉴定报告,以有效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齐鲁网:我们相信,在公安机关的集中打击之下,食品、环境犯罪分子的一定会得到应有惩罚,食品市场和生活环境也会得到进一步净化。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守护,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感谢任建军副厅长接受我们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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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环境违法 任建军 环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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