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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中心公开致歉 首次进行新政官方解读


来源:济南时报

原标题:新政解释不到位公积金中心致歉 济南时报9月11日讯(记者 张晓莉)近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提取细则)一经公布,引起市民提取“狂潮”。随后,新政对两类受影响人群提取

原标题:新政解释不到位公积金中心致歉

济南时报9月11日讯(记者 张晓莉)近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提取细则)一经公布,引起市民提取“狂潮”。随后,新政对两类受影响人群提取公积金延期半年实施,市民仍然不甚了解。9月11日下午,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通报会,公开致歉,并首次对新政进行了官方解读。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新闻通报会现场表示:“提取细则出台以后,由于宣传和解释不到位,造成部分职工对提取条件变化的误读和误解,致使一些不受影响的缴存职工也前来提取公积金和咨询。尽管我们采取了一些服务和管理措施,但仍然给前来办理提取审批和其他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我们深表歉意。”

为了引导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正确全面理解把握提取细则中有关提取内容,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细则做了官方解释和说明。

公积金中心回应关于提取新政策的几大疑问:

济南公积金并非没钱了

问:公积金新政是济南本地调整还是国家调整?

答:此次调整是根据济南目前情况作出的本地性调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政府令244号)制定。

2005年,国家关于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中就有年限等限制,但是当时考虑到济南市的房价较低以及公积金缴存量不是很高等现实,就没有制定相关限制措施。2008年以来房价上涨飞快,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政策需要实行限制措施。国家的限制是“ 1年”,济南是“3年”,已经比较宽松了。

问:提取新政影响的市民比例到底有多少?

答:大约20%市民受新政影响。受影响的两类市民可以延期半年办理,有足够的适应时间。另据统计,提取潮中的人只有60%属于受影响提取,40%属于无需着急办理的非波及人群。

问:去年,公积金贷款政策突然调整,今年提取政策又如此突然,有没有调研和听证?

答:在政策制定之前曾经组织工作人员到不同单位,调研过不同缴存比例人群的情况和意愿。通过此次提取潮发现,我们之前的考虑是不足的,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多听取意见。

问:新政想达到什么目的?

答:提取细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互惠互利原则。公积金是一种“低存”“低息”的优惠性购房贷款资金,相互之间都是用“他人”的钱完成购房贷款。如果一个市民家庭用公积金贷款50万元用于购房,购房后立刻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提取,这对其他购房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根据济南情况来看,一般30个市民的账户余额才能支撑一个人购房贷款。此次公积金提取政策收紧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这种情况,让更多人享受公积金贷款的福利。

问:坊间流传公积金没钱了,济南公积金使用状况如何?

答:总的来说,目前济南公积金基本状况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具体来说,每年公积金归集额及每年收回的还款本金和利息总和,略大于每年公积金提取额及放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目前济南市公积金的使用比例为92%,这其中还包括保障房建设支出。单就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来说,只占公积金总量的86%。

问:对于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来说,现在账户中所有余额都是自己和单位交的,为什么要有有效证件3年内才能提取的限制?

答:做出3年的规定,也是考虑到这部分购房者未来的购房考虑,因为如果公积金余额提取不做限制,许多人未来可能就没有足够的余额用来贷款购房。

原来公积金没有自己的系统,一直是使用银行的系统,这次借助新的系统上线,对济南的公积金缴存和支取进一步规范,而不是 “不让大家用自己的钱”。

问:面对提取潮,为什么不多设几个服务大厅分流人群?

答:之所以爆发公积金提取潮,一个重要原因是济南市六区三县一市只有一个公积金管理服务大厅。按国家规定,设区市只能有一个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且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人员编制一直为56人。整个济南市,面向普通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窗口只有10个。

2002年,济南市存缴公积金的职工有三四十万人左右,但到今年,这一数据已经涨到了100多万人。而支取新政策出台后,有“公贷”且受影响的职工占总人数的20%,约为20多万人。

如果能再增设4个办公点,或者每个区县都能设立办公大厅的话,肯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宝珂说,因为公积金中心的日常工作涉及程序审批,而审批工作只能由正式职工操作,所以尽管业务量突增,中心也不能让辅助职工直接参与公积金的审批。

对于如何解决空间有限造成的提取拥挤问题,董宝珂表示,新系统上线可通过技术手段予以解决。

(记者 张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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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调整两种情况没想到影响大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实际上只调整了两种情况,没想到影响如此大。

2种情况受影响

1.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对提取时间进行了限定。规定在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3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取消了原来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后可以一次性提取的规定。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每还款满一年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还贷本金和利息;二是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后,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且是偿还多少,提取多少(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的,提取公积金政策没有变化)。

9种情况没变化

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户籍共同居住家庭直系亲属工资收入15%以上的;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3.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4.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5.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6.出境定居的;

7.正式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记者 张晓莉)

提取需求大可预约办理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设立等候休息区,摆放椅子,让职工在休息区等待;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日早上八点开始办理审批,中午不休息,晚上延长工作时间,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理完毕等。

此外,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待提取高峰过去后,对于提取需求比较大的单位,可以预约成批量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预约电话81959382、81959383、81959385。(记者 张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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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公积金 新政 官方解读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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