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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局长:将对“择校费”等进行专项整治


来源:齐鲁网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接受了齐鲁网和山东省政府网联合打造的《政地有声》栏目采访。强化价格举报、价格信访、价格政务热线、价格鉴证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不受侵害。

原标题:省物价局局长:将对"择校费"等进行专项整治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接受了齐鲁网和山东省政府网联合打造的《政地有声》栏目采访。强化价格举报、价格信访、价格政务热线、价格鉴证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不受侵害。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接受了齐鲁网和山东省政府网联合打造的《政地有声》栏目采访。陈充在访谈中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积极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今后一个时期将采取五大具体措施。

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和市场价格动态,加快编制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警,增强反应的灵敏度。深入进行价格形势分析,及时提出价格综合调控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调控措施。充分发挥价格手段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深入研究“稳价惠农”价格政策,要求各地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蔬菜、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产销衔接,建立完善地方冻猪肉、易保存蔬菜临时储备,加强吞吐调节,稳定市场价格。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切实降低流通成本。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管、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管理使用科学高效,最大限度发挥好基金在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

加快深化价格改革

优化水价结构,稳定基本水费,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结合水价调整,尽快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考虑用户和电网企业的承受能力,制定我省销售电价分类体系简化工作方案,逐步由现行四大类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三个类别。根据实际,周密制定方案,合理疏导居民和出租车气价矛盾。继续推进新旧医疗服务项目的对接工作,优化比价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山东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补偿药品加成取消后医院减收的金额。按照“以价改促教改、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的原则,研究制定我省的研究生收费政策,试点开展高校教育学分制收费改革,放开高校部分收费管理权限,完善重点专业、重点院校差别收费政策。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研究制定用电取暖用户的认定办法,结合一户一表改造,扩大居民阶梯式电价政策覆盖范围。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研究推行居民阶梯式水价、气价制度。完善和实施非居民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大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发展,对并网发电的太阳能光伏项目继续执行每千瓦时1.2元的上网电价,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市合理分摊。合理制定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临时电价补贴标准,对垃圾(污泥)掺烧等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处理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创新发展和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完善环保收费政策,研究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按重量收费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

优化营商价格环境

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放活”、“管好”,研究修订《山东省政府定价目录》,将现行政府定价项目中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坚决放开由市场调节;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再作为政府定价管理,适当扩大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可以由市、县定价的,授权市、县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价格行政审批事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省政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再清理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部署,清理取消银行收费项目并降低收费标准,开展银行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组织开展资源环境价格、流通领域收费等专项检查,确保价格政策执行到位。积极开展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

努力安定群众生活

开展教育、医药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各类医院违反药品加价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等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调整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和OTC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药价水平。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挂钩联动机制,努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大的影响。研究扩大政府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加强对公用事业、公益性行业和垄断性经营服务成本调查和监审,提高定价透明度。强化价格举报、价格信访、价格政务热线、价格鉴证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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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山东省 物价局局长 择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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