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营改增”迎来首个申报日 纳税申报方式有3种
2013年09月02日 13:54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山东“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申报纳税 齐鲁网税务频道讯(记者王震 通讯员董斌)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国税部门获悉,9月1日是山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启动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日。截至当天下午17
原标题:山东“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申报纳税
齐鲁网税务频道讯(记者王震 通讯员董斌)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国税部门获悉,9月1日是山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启动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日。截至当天下午17时,全省共有270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当期纳税申报,申报销售额9475.62万元,涉及增值税税款245.96万元。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的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总体平稳有序。
山东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实施 新旧税制转换初步完成
9月1日上午9时左右,滨州市滨城区领秀广告设计制作中心(小规模纳税人)、济宁森达美港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相继通过国税部门网上申报系统成功办理纳税申报。山东省继8月1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到9月1日成功办理首笔纳税申报,实现了营改增两个关键节点的顺畅运行。纳税人能买票、能开票、能申报,标志着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新旧税制转换初步完成。
营改增申报纳税方式有三 遇问题可拨打12366咨询
据山东省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营改增主要有三种申报方式:纳税人可直接到主管国税局办税厅办理申报;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签订三方协议后可采取委托银行定期划缴税款方式申报。
据了解,为迎接营改增首个申报期的到来,山东省国税局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对纳税人辅导方面,组织编写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南》和《原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变化提示》等辅导手册和培训资料,并由省局统一印制后下发各市,向纳税人免费发放。以此为依托,各市基层国税部门分期、分类组织开展了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培训,并通过办税服务厅、国税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
同时,山东各地基层国税部门还根据试点纳税人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对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采取专人负责的方式,由税务人员对新认定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重点辅导,建立"一对一"的辅导关系。对于新认定试点一般纳税人较多的地区,还采取了由税务人员搭桥,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新认定试点一般纳税人之间搭建"手拉手"关系,税务人员重点负责政策指导,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实务操作帮助的方式。对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采取分区划片负责的方式,根据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分布情况,指派责任心强、工作扎实的税务人员分片负责,培训指导每户试点纳税人正确进行纳税申报。对享受营改增过渡税收优惠试点纳税人,指派专门人员靠上辅导,帮助试点纳税人正确进行申报表各项数据填写,保证过渡税收优惠落实到位。
在自身软硬件准备方面,山东省国税局认真做好纳税申报系统的升级调试工作,对系统多次开展模拟测试,实时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申报系统稳定运行。同时,加强对全省各基层征收单位的督导和指导,实地检验基层单位人员相关业务技能和硬件设施的准备情况。基层国税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实施"一窗式"受理,简并办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结合营改增纳税人实际情况,就首月申报纳税可能出现的申报缴税、咨询服务相对集中等问题制定应对预案,发布《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申报及报税流程》,保证每户纳税人都能顺利开票,并申报缴税入库。
据介绍,在保证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平稳有序进行的基础上,山东省国税局还着手开发了营改增试点效应分析系统,深入开展试点效应评估,分析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对稳增长、调结构的效应和影响,并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营改增试点改革达到预期效果。
山东省国税局也提醒广大纳税人,按照相关要求,山东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应在2013年9月1日至9月15日征收期结束前完成首月申报。如在申报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拨打国税部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就近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相关窗口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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