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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山东总共有9个


来源:水母网

国务院7月28日批复同意将山东省烟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至此我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已达到122个。■2004年10月12日,在中央电视台首届中国魅力城市展示盛典上,烟台被授予“最佳中国魅力城市”桂冠。

原标题: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达122个 江苏最多11个山东9个

国务院7月28日批复同意将山东省烟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至此我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已达到122个。

国务院曾于1982年、1986年、1994年先后批准了三批共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2001年起开始单独批复增补,至2013年7月烟台列入为止, 先后增补了24个,总数达到123个。其中2007年增补的海口市与第三批中的海口市琼山区有时合并算为一个,所以也可以说总计122个。按省域分布,最多的是江苏,有11个;其次是山东有9个;河南和四川则分别有8个;广东有7个。

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按照各个城市的特点主要分为七类即:

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如北京、洛阳、西安;

传统风貌型:保留一个或几个历史时期积淀的有完整建筑群的城市,如平遥、韩城;

风景名胜型:由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叠加而显示出鲜明个性特征的城市,如桂林、苏州;

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由地域特色或独自的个性特征、民族风情、地方文化构成城市风貌主体的城市,如丽江、拉萨;

近现代史迹型:反映历史上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为其显著特色的城市,如上海、遵义;

特殊职能型:城市中的某种职能在历史上占有极突出的地位,如“盐都”自贡、“瓷都”景德镇;

一般史迹型:以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物古迹为历史传统体现主要方式的城市,如长沙、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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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1986年 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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