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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为青少年建立视觉健康档案 视力监测分3级


来源:济南时报

原标题:山东将为青少年建“视觉健康档案”检测分3级 日前,山东省卫生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综合防治方案》,一项旨在呵护青少年视力的健康行动将在全省展开。该方案确定,为全省中小学生建

原标题:山东将为青少年建“视觉健康档案”检测分3级

日前,山东省卫生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综合防治方案》,一项旨在呵护青少年视力的健康行动将在全省展开。该方案确定,为全省中小学生建立视觉健康档案,规范医学验光配镜等技术要求,到2015年,将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发生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不同年龄采取不同干预方案

电脑、手机以及不良用眼习惯,青少年近视率正持续走高。山东省2011年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全省20650所中小学校约1300万在校生,小学生近视率为40%,初中生近视率为70%,高中生近视率为90%,很多学生对自己视力不良不加任何干预。

山东将建立《山东省中小学生视觉健康档案》。结合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省卫生厅确定的体检机构和各级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将入校开展全省中小学生视力检查。对全省裸眼视力小于1.0的视力低下学生,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诊断、根据不同的情况跟踪干预指导,并建立省教育厅、卫生厅和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共享的学生视觉健康档案和数据库。

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儿童,根据视力检查分类结果,采取不同综合干预方案。幼儿园主要防治斜视弱视,青少年群体干预主要在学校,包括改善学习环境和行为干预。行为干预是在各级防治中心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引导、督促学生落实各项干预要求,将查体结果告知家长,并组织家长接受眼健康教育。个体干预是根据学生视力状况和家长需求,由防治中心提供科学的检查诊断、康复矫治专业服务。高度重视学校老师对学生握笔姿势、教室灯光、户外活动时间的监督,有效控制近视发生率。

排除隐患,规范医学验配流程

针对目前部分机构不能严格按照规范的医学验配流程进行验配,儿童未经散瞳直接配镜,导致大量错验错配、假性近视,甚至远视儿童配上近视镜等问题,山东将推进规范的医学验光配镜流程,避免不规范验光对青少年视觉健康的不良影响和伤害。

规范的医学验光应包括眼科基础检查、眼病排查、主观和客观综合验光等医学验光配镜流程。对于14岁以下儿童初次验光配镜,首先进行眼前节眼疾病的排除,散瞳后进行一系列可造成视力下降的眼底病的排除,同步进行散瞳前后的屈光分析对照掌握真实屈光度、排除假性近视,早期并进行跟踪和针对性的治疗,切实降低因不规范的验光导致的青少年近视的发生和近视程度的加深。

同时,防治机构注重其他眼病的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眼镜装配要符合国家标准,除镜架、镜片合格外,度数、散光轴位、瞳距、水平偏差、垂直互差等各项指标均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切实降低因不规范的验配导致的青少年近视的发生和近视程度的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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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视觉检测分三级

山东确定济南、临沂、德州、威海、莱芜、滨州6个市分别选择1-2个县(市、区)为试点,推进市、县两级防治中心的设立。2015年底前争取所有县(市)全部设立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

对学生视力检查不单纯测视力,还要排除眼病等隐患,中小学生视觉健康检测分三级。一级视力检测:每学年2次,检测目的为筛查出视力低于正常者和有视力低下倾向者,实现对视力低下学生的早发现;二级屈光状态检测:每学年1次,检测目的首先排除眼病,明确视光学诊断,实现视力低下学生的早诊断;三级视功能检测:视力低下学生需要进一步的视功能检测,检测目的是找出学生视力低下发生的原因和类型,为其制定一对一的治疗方案,实现视力低下学生的早干预、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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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视力健康 青少年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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