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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布磷虾油产品消费提示 遇虚假宣传可电话举报


来源:齐鲁网

12月1日,市食药监局发布磷虾油产品消费提示称,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公司宣传“南极磷虾油保健品”功效强大、包治百病。市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

原标题:淄博市发布磷虾油产品消费提示遇虚假宣传可电话举报

淄博齐鲁网12月2日讯(淄博台 李娜、张铭)12月1日,市食药监局发布磷虾油产品消费提示称,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公司宣传“南极磷虾油保健品”功效强大、包治百病。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磷虾油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 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市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在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信息。 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遇有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

磷虾油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来源于磷虾科磷虾属南极大磷虾,经水洗、破碎、提取、浓缩、过滤等步骤制得;并规定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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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保健食品 油产品 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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