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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教育局发文严禁普通高中违规接收借读生


来源:齐鲁网

8月3日,记者从淄博教育信息网获悉,为扎实巩固规范高中招生成果,善始善终地做好中考招生工作,淄博市教育局向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各普通高中学校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擅自违规接收借读学生。

原标题:淄博:教育局发文严禁普通高中违规接收借读生

淄博齐鲁网8月4日讯(记者 孙凯旋 实习生 马迪)  8月3日,记者从淄博教育信息网获悉,为扎实巩固规范高中招生成果,善始善终地做好中考招生工作,淄博市教育局向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各普通高中学校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擅自违规接收借读学生。

通知中要求,严格按照退档后的录取信息库注册新生学籍。不按时报到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做退档处理后,不得注册市内其他任何高中学校学籍;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注册信息进行平行编班,严禁擅自违规分快慢班或重点班;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违规接收借读学生,也不得允许本校学生外出借读。

开学后,淄博市教育局将组织对淄博市普通高中学校各年级学生在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随时查处相关举报和投诉。对于查实的存在违规借读行为的普通高中学校,将按照签署的规范招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实施责任追究,并给予严肃处理,对所涉及的学生将给予注销学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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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普通高中 教育局 高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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