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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偷孩子”开玩笑!小伙为博眼球造谣被刑拘


来源:东营网

连日来,不断有人在网络上转发“110已经证实,河口有偷小孩”的信息,闹得人心惶惶。7月5日,记者获悉,近日,河口公安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网络散布“偷小孩”谣言的案件,违法人员丁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原标题:别拿“偷孩子”开玩笑!小伙为博眼球造谣被刑拘

东营网讯 连日来,不断有人在网络上转发“110已经证实,河口有偷小孩”的信息,闹得人心惶惶。7月5日,记者获悉,近日,河口公安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网络散布“偷小孩”谣言的案件,违法人员丁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6月25日,百度贴吧河口吧和河口部分居民的QQ空间里,开始流传一则关于“河口有偷小孩”的信息,短时间内引起群众关注,广大网友纷纷点击、留言并迅速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一定恐慌,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河口公安分局在对近期接报警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与油田、周边县区公安机关沟通核实后,分析认定该“偷小孩”的信息为一则虚假信息,是一则近期在网络上流传较广的谣言。为防止谣言继续扩散,避免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和恐慌,河口公安分局以“河口微警”身份第一时间正面发声,协调河口吧加精置顶,同时,组织广大民警、信息员、网络员在百度贴吧、QQ群、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上澄清、辟谣,迅速掌控话语权,抢占舆情制高点。同时,组织基层民警深入社区、村庄、学校、幼儿园、商场、企业等重点敏感单位和人员密集区域,广泛宣传安防常识,消除群众心理疑惑,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不要传谣、信谣,更不能制造和散布谣言。

在加强引导舆情、控制影响的同时,追查谣言来源、查处制造、散布谣言的工作也同步展开。由分局指挥中心、网安、情报、派出所等单位民警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网上侦查、落地查控、信息比对、证据收集等调查取证工作。经连续工作和缜密侦查,先后于6月25日和26日,依法传讯了散布和制造谣言的嫌疑人员李某和丁某。经查:李、丁二人分别从QQ空间中获知外地流传有偷小孩的不实信息后,未加求证核实便发布在网上。为博人眼球、引起关注,丁某更是凭个人主观臆断,加工制造出“110已经证实,河口有偷小孩”的虚假信息在网上发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为教育和惩戒散布谣言行为,河口公安分局依法对丁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处罚,鉴于李某的行为情节较轻,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李、丁二人充分认识到了错误,主动接受了公安机关的处罚。 (记者 刘冉 通讯员 赵艳芳 荆曰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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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博人 公安分局 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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