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企业信用迎“大考”未年报入“黑名单”
2015年06月11日 09:51
来源:齐鲁网 作者:孙凯旋
2014年10月1日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后,企业注册资本到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部向全社会公开。截至5月底,全市2013、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分别为72%和58.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31.2%和30.5%,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度年报率为44.35%。
原标题:淄博:企业信用迎“大考”未年报入“黑名单”
淄博齐鲁网6月10日讯(记者 孙凯旋 通讯员 张沛法 徐海峰)2014年10月1日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后,企业注册资本到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部向全社会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由原来的行政机关和企业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变成了可随时上网查询的“公共资源”,任何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发生违法经营行为等信用“污点”的企业,将在互联网上“公之于众”,并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直接“抹黑”企业信用形象的同时,还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多方面受到限制。目前,距6月30日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申报最后时限已不足20天,淄博市企业信息公示情况如何?如何最大限度减少信用受损对企业的影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市工商局。
企业年报踊跃 个体工商户情况不容乐观
在淄博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记者了解到自去年9月份以来,全市工商系统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年报及信息公示工作,牢牢把握认识、组织、培训、宣传四个关键环节,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开展热线咨询电话24部,发布媒体公告4次,组织企业专题培训班100余期6000多人次,邮寄、张贴《公告》和《致市场主体的一封信》15万份,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户外大屏幕和公交车载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工作。截至5月底,全市2013、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分别为72%和58.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31.2%和30.5%,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度年报率为44.35%。
申报速度不断加快 地区不平衡现象突出
“企业公示率高低直接决定我市企业的整体信用,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我们于5月中下旬成立了专门督查组,对全市11个区县局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淄博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刘鸣歧局长告诉记者。随着申报最后期限的逐步临近,进入6月份后全市市主体申报速度明显加快,截止6月8日,全市2013、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分别为76%和67.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39.8%和39.6%,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度年报率为60.36%。但从各区县情况看,不平衡现象非常突出:企业年报进度较快的区县有文昌湖、博山、桓台,年报率已超过和接近80%;而有些区县则进度较慢,最低的尚不足60%。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较高的有桓台、博山、文昌湖等,其中桓台县年报率最高,已超过80%;农民专业合作社年率较高的有博山、文昌湖、高青,年报率已达90%以上;而有的区县则明显偏低。
最后期限将至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关键
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年报的最后期限是6月30日,未按时申报公示企业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为今后企业经营造成不良后果。“落实企业年报和相关经营信息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如果经营者认识不到位或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申报义务,最终受到损失的将是企业自身的信用形象。”刘鸣歧局长提醒全市广大经营者,要高度重视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遇有不明事项,可及时登录淄博红盾信息网(http//www.zbaic.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察看《致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封信》查看有关公告信息或拔打市工商局及区县工商局电话进行咨询,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年报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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