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潍坊市出台楼市新政 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两成


来源:潍坊新闻网

6月4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近日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144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部分购房者认为时机已到准备看房

奎文区西上虞小区居民韩女士表示,她去年年底就想买一套改善性住房,但仔细了解楼市情况后,认为时机不太合适,就一直没有出手。“因为我要买二套房,所以首付比例会比较高,手里的资金也有点紧张,就一直观望。”韩女士说,现在按照市里新出台的《意见》,虽然她名下已有一套房,但因为当初购房时未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时,可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她打算近期再去看几个心仪的楼盘,争取早日成交。

在坊子区一家企业上班的张先生老家在青州农村,因为刚刚来到潍坊工作,所以面临着买房的刚性需求。“在潍坊买房就能办理当地的城镇户口,这还是很有诱惑力的。买上房子之后,老婆孩子也都跟着成了城里人了。”张先生说。

缓解供大于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意见》的实施,将有效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城市建设品质。

潍坊市房地产营销策划协会会长隋钢表示,《意见》中关于鼓励支持农村、外地人员来潍购房的规定,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市住房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长期以来,潍坊的住房市场一直处于供大于求的形势,这次《意见》鼓励支持农村、外地人员来潍购房,就相当于为我市的住房市场新增了一大批客户人群,加大了客户供应量,对于住房市场的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隋钢说。

同时,对于《意见》中关于对已拥有一套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住房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时,享受首套房公积金优惠的规定,隋钢则认为,这项政策将会对很多潜在购房者起到比较实际的影响。

“很多人因为条件不符合而没有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没有享受到其中的便利,随着现在新政中相关政策的调整,对于那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潜在购房者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消息。”隋钢表示。(记者 韩镇 张身率)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意见 非区域性 房地产营销策划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