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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荣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来源:龙口市委宣传部

2月28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龙口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向“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城市最高荣誉迈出了关键一步。

2月28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龙口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向“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城市最高荣誉迈出了关键一步。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的最高荣誉,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也是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创建,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自2011年开始,龙口先后开展了“争创文明集体、争当道德模范”、“孝德在龙口”、“诚信在龙口”等活动,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1人,“中国好人”5人,“省级道德模范”和“山东好人”14人,烟台市道德模范和烟台好人24人。连续举办了三届“孝德文化节”,精心设计活动60多项,让尊老爱老孝老落到了实处;每年举办新二十四孝贤人物评选,三年来共有72人当选孝贤人物;制定出台了《龙口市民孝贤行动标准24条》,把孝与贤量化为行动标准。成立龙口诚信联盟,营造诚信光荣社会氛围。开展“学雷锋做好人”志愿服务活动,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1.3万人。在乡村文明行动中,龙口大力推广“善行义举四德榜”,在群众身边树立可学可见的“道德榜样”。目前,龙口市已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全省首届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并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荣誉称号。

下步,龙口市将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贯穿于“实力、幸福、生态、文化、法治龙口”五大建设全过程,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以“孝德”为先导的“四德” 工程建设,弘扬“诚信、崇商、友善、进取”的龙口精神,让文明意识深入人心、新风正气全面倡树、城市文明稳步提升,不断提振市民的“精、气、神”,凝聚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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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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