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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心区9412户申请保障房 最终结果9月初公布


来源:水母网

从4月15日开始申请,截止到昨天下午4点,烟台中心城区共有9412户“房困户”申请住房保障资格认定,有1497户经过了各街道办的初审,并进入到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街道办、区、市“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

原标题:烟台中心区9412户申请保障房 最终结果9月初公布

水母网7月3日讯(YMG记者邹春霞通讯员王肆) 从4月15日开始申请,截止到昨天下午4点,烟台中心城区共有9412户“房困户”申请住房保障资格认定,有1497户经过了各街道办的初审,并进入到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街道办、区、市“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预计到7月16日,首批申请人员的初审结果将在街道办进行第一轮公示,首批住房保障资格认定最终结果将于9月初公布。这是记者昨天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采访时获悉的。

进展:1497户通过街道办初审关

“目前,市中心区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备案登记受理数为9412户,通过民政部门的收入核对,并向街道递交《住房资格保障申请认定书》,经过初审录入到数据库的,有1497户,这意味着他们已经在街道办这个层面通过了初审这关。”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谈起目前的进展,他介绍,这1497户他们的收入认定结果已经出来了,通过了街道的初审,并已录入到住房资格审核的信息系统。因为住房保障现在是常态化申请审核,所以这个数字每天都在增加。

“我们要求街道办从本月起,每个月的16--20号要对通过收入认定和街道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也就是说,预计到7月16日首批申请人员的初审结果将在街道办进行公示。”迟乔介绍,如果申请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话,街道办将重新受理核实;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申请家庭,将逐级上报到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要求,每个月的25日之前,这个初审结果上报到区级住房保障部门。那么,剩下的近8000户是否因为审查不合格被“PASS”了呢?迟乔说,并不是这样,而是这些申请人正“走”在程序办理的路上。

“住房保障常态化受理后,整个申请群体的审核程序是交叉进行的,比如说,这8000户有的刚进行备案登记,有的已经提交民政部门在收入核对阶段,有的已经领取了《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认定书》这个册子准备资料,还有的正在进行初审。”迟乔介绍通过初审的,下一步进入资格认定程序。按照步骤,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将在20天内进行审核,于次月15日前提报到市一级住房保障部门,市一级再经10天的审核期,也就是在8月底之前,首批住房保障资格认定的结果将出来,然后再进行第二轮公示,最终结果会在9月初进行公布,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 今后,随着申请、收入认定以及三级审核程序的常态化进行,市民的保障资格结果也将按月进行常态化进行公布。

程序:录入后经系统多部门进行核对

据了解,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要经过街道办、区、市住房保障部门的“三级审核”,并且每一级都各自有侧重点。 街道办的审核,主要就是对个人提交的要件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一般包括无房证明、婚姻证明、户籍和身份证明等文字材料要件是不是齐全,填报的信息是不是完整,所有证明要一一对应。 另外,在街道办事处民政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人与收入相关的各类信息录入“居民低收入认证核对系统”,再经民政部门逐级审核。符合收入标准的,收入认定结果就会通过联网的手段,与住房保障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作为街道办住房保障窗口初审的依据。“区一级住房保障部门,主要针对审核的重点一个是对街道提交的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另一个就是查房。”迟乔介绍,住房保障部门正在通过技术手段,对住房保障审核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系统将与房产交易部门的住房信息系统进行联网,将来申请人是否属于无房户,系统将自动进行比对筛查。到市一级住房保障部门,将对审核结果进行抽查核检,针对个案和复杂问题进行界定,最终进行审批认定。

房源:1541套保障房7月底装修完毕

《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内,申请人可以自行在市场上租赁具备使用功能的住房,也可以按规定申请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实行市场租金)。

“我们后期房源问题没问题。”谈起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的问题,迟乔介绍,截至目前,市中心区已通过财政投资、政府回购等方式筹集了1541套保障住房的房源,大头位于大郝家、锦绣新天地、锦绣新城4期、锦绣家园等项目。共有1435套房源正在进行装修,目前装修已接近尾声,预计7月底装修完毕。 “装修期结束后,我们将统一组织验收,如果有需要整改地方就整改,整改没问题交接、清点,这个恐怕还得一个月,预计到9月份也能达到交接条件。”据迟乔介绍,保障性住房由财政出资,按照每平米400元左右的价格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包括地面、瓷砖、墙体刮腻子、部分房间吊顶、厨房的燃气灶、排油烟机、卫生间洁具、灯具、室内隔断等等,基本上不可移动设施配全,市民不需要二次装修,” 另外,迟乔透露,今年还将按计划将筹集600套保障房,到目前为止已回购320套,全部位于锦绣家园。

租房:想领补贴得要租房发票

“租房后再申领补贴,租房补贴按照4个档进行发放。”迟乔介绍,政策规定取得资格的家庭可以在市场上自愿租房,将来会在租房的面积上有所限制:“比如说不能租太离谱的房子,主要将房子限制在中小套型。”另外是为了验证租房者租房的真实性,申请人在领取房租补贴时,要求其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以及租房发票。针对记者提出目前大部分租房者都是个人行为,租房发票是否是必要条件这个问题,迟乔回答说,肯定要看租房发票:“按照规定,房屋租赁是要交税。我们看发票也是要验证租房关系的真实性。”据了解,拿到《住房保障资格证》后,首批申请人相关租房手续齐全、及时办理补贴申请的话,预计10月份就能拿到租房补贴。特别提醒,《住房保障资格证》期限就是1年,期间实行“不租不补”,另外到期前要重新进行年审复核。

展望:新政完善后适进启动外来务工人员申请

“新政运行两个半月来,整体来讲,目前申请受理情况已经进入到平稳运行的这么一个阶段。”迟乔介绍,目前,市中心区20个街道办已经是常态化申请状态,平均每天大约30-40户申请者:“现在,市民开始真正认识到常态化的好处,不像开始的时候大批量扎堆申请,不再有爆棚的现象。”迟乔说。作为山东省首个实施“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政策的城市,烟台市住房保障新政已吸引周边青岛临沂济宁等城市来考察。“保障性住房制度,重点是解决阶段性、周转性住房难的问题。”谈起新政策实施的好处和意义,迟乔说,烟台市首先是建立了一个住房保障变“暗补”为“明补”的制度,一切摆在明处,它更加阳光,更加公平,有利于实现均等化保障。另外一方面就是方便退出的机制。“以前我们以实物分配为主,尤其是产权购置性质的房源,退出非常难,一次性售出后也无法再投入循环。”迟乔说,今后,资格审核将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通过停止补贴、收回使用权等方式,及时稳妥退出,退出的房源继续用于住房保障,实现保障资源的循环滚动利用。

另据介绍,到目前,烟台市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工作尚未启动。“一方面,困难群体的新政策刚刚开始实施,属于运行磨合阶段,我们要通过一定的周期对新政策加以绩效评估和充实细化;另一方面,因动态性比较强,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群体的底数目前尚未测清,按照保障需求和保障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还有很多工作需要继续完善。”迟乔介绍,这个等困难群体房政策推行周期相对完善,有了一定的可借鉴经验后,我市将适时启动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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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住房保障政策 房政策 保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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