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卫生局开展“四小”公共场所专项整治
2014年04月16日 13:32
来源:新华网山东
原标题:济南市卫生局开展“四小”公共场所专项整治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6日电(朱珊珊 崔蕾 孟斌)公共场所整治是山东省济南市创卫工作的难点。为加强对城区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旅馆、小茶座歌厅等“
原标题:济南市卫生局开展“四小”公共场所专项整治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6日电(朱珊珊 崔蕾 孟斌)公共场所整治是山东省济南市创卫工作的难点。为加强对城区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旅馆、小茶座歌厅等“四小”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济南市卫生局近日开展了公共场所“四小”专项整治工作。
印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明确了工作标准,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科室和个人,采取分片承包工作机制,对责任范围内的“四小”进行地毯式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印制3万张“四小卫生规范化管理明白纸”,发放到有关单位、业户、居民手中,形成全面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
组织免费查体检测。济南全市共设立了17家定点查体机构,组织“四小”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凭借查体通知单到定点查体机构体检,体检合格的发给健康合格证明。各区疾控中心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公共场所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各区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摸清了辖区“四小”单位及从业人员底数,建立了台账,并实行销号制度。在完成查体和检测工作后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一家,销号一家。对限期整改验收后仍不达标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落实各项信息公示制度。落实卫生监督责任人公示制度,在各“四小”场所统一张贴公示。进一步完善“四小”公共卫生信息公示制度,验收合格的悬挂公共卫生信息监督牌,对卫生许可证、检测报告、量化分级情况、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按照全市统一的形式和要求进行公示。
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按照“谁发证、谁监督、谁负责”原则,以街办社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将公共场所“四小”整治任务按地域合理划分成网格状单元,形成了以区卫生监督机构为主体,区级监督、市级督导的联动机制,对网格内单位实行分片包干全方位监督管理。
实行“四小”整治进度周报告制度。每周对“四小”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公示,进一步加大了“四小”整治的领导力度和推进力度,目前已公示两次全市整治工作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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