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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鹤山乡:出台规定禁止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来源:新华网山东

原标题:宁阳鹤山乡:“八规定”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9日电(张培国 桑蕊)“乡镇干部一年光‘随份子’的钱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工资四分之一都用到上面了。大家对这件事是深恶痛绝,但碍于

原标题:宁阳鹤山乡:“八规定”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9日电(张培国 桑蕊)“乡镇干部一年光‘随份子’的钱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工资四分之一都用到上面了。大家对这件事是深恶痛绝,但碍于面子,谁也不好意思提出!”4月4日,山东省宁阳县鹤山乡关于严格规范全乡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八条规定正式出台,面对规定的内容,广大干部无不拍手称快。

提起制定八项规定的初衷,鹤山乡党委书记纪维建说:“只有先解决了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存在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才能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从而带动民风。”

据了解,该规定严格要求,乡里的党员干部在操办本人和家人婚丧嫁娶、子女出生等事宜时要从简,禁止向亲属以外的人员打招呼、收受礼金礼品,禁止使用公款、公车、公物,操办婚事时迎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禁止党员干部在他人操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赠送礼品、随份子、参加宴请等。

除此之外,该规定还建立了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及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时要提前向乡纪委、行政监察室报告、备案;其他村干部和党员、企事业单位党员要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报告、备案。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当事人和参与者,视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

八项规定的出台在鹤山乡引起了强烈反响,让大家看到了乡党委严以律己抓作风的决心。“风清气正的机关,还是绝大部分同志所向往的。”在鹤山乡建立的党员微信群里,一位网友这样评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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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规定 干部 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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