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临沂将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 严查7类违法行为


来源:齐鲁网

[提要]临沂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对于查获的7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对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一律收缴,对依法应当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或吊销,对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

[提要]临沂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临沂齐鲁网3月16日讯(记者高龙)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临沂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此次整治我市公安机关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交通问题,重点整治下列7类交通违法行为:渣土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道停车、超载、超速、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使用套牌、假牌交通违法行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随意变更车道、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中,我市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组织交警、特警、治安、派出所等警种协同作战,同时,科学部署警力,加大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对于查获的7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对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一律收缴,对依法应当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或吊销,对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

整治期间,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礼让,安全出行。广大交通参与者也应当自觉服从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管理,对于阻挠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也希望广大市民关注和参与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遇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10,122,8028122等举报电话,与公安机关共同打造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违法行为 交通 整治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