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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出台房地产"十条禁律" 严禁项目未批先建


来源:中国山东网潍坊频道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潍坊市制定了《潍坊市房地产市场十条禁律。潍坊市建设局预售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十条禁律”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有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原标题:潍坊出台房地产"十条禁律"如违规可举报

中国山东网潍坊频道3月7日讯近日,记者从潍坊市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潍坊市制定了《潍坊市房地产市场十条禁律。如发现房地产开发违规行为,市民可拨打市建设局预售科电话电话举报,电话号码为8096932、8096933。

这“十条禁律”是:

1、严禁无资质、超资质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

2、严禁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

3、严禁房地产项目非法集资、违规集资合作建房;

4、严禁违规发布房地产营销广告、虚假宣传;

5、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定、预购、认购等预售行为;

6、严禁违规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

7、严禁商品房返本销售、售后包租,分割拆零销售;

8、严禁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备案及不按合同约定交付使用;

9、严禁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10、严禁房地产企业不按合同约定、不及时为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潍坊市建设局预售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十条禁律”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有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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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条禁律 项目 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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