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退休人员医保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2014年02月22日 09:53
来源:莱芜新闻网
[提要]2月21日,记者从莱芜市人社局医保处获悉,从今年起,我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用人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医疗保险个人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提要]2月21日,记者从莱芜市人社局医保处获悉,从今年起,我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退休人员只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符合有关条件,就可连续正常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而不再与单...
2月2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处获悉,从今年起,我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退休人员只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符合有关条件,就可连续正常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而不再与单位欠费挂钩。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我市“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必须跟着在职职工缴费跑”的时代结束,这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市委市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怀。
“医保和单位缴费真的脱钩了?那可是一件大好事!”市民李友明大爷高兴地说。李大爷所在的企业效益不好,单位时常欠缴在职职工的医保费,致使单位退休职工也跟着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给看病就医带来了很多不便。像李大爷这样,因单位欠费而退休后无法连续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我市还有不少。
为了彻底解决“中断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问题,减轻退休人员经济负担,市政府于今年初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将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用人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医疗保险个人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医疗保险个人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按本人最后一次缴费基数和补缴时单位缴费比例由单位一次性补足10年,自缴费次月起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相关新闻: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