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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2656户小微企业享税收优惠 减征所得税


来源:德州新闻网

1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国税局获悉,2013年德州市共为2656户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1280.67万元,享受优惠户数同比增加406户,减免税额同比增加467.68万元。近年来,我国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特别规定了至2015年底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标题:德州市2656户小微企业享税收优惠 减征所得税

1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国税局获悉,2013年德州市共为2656户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1280.67万元,享受优惠户数同比增加406户,减免税额同比增加467.68万元。

近年来,我国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特别规定了至2015年底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德州市国税局严格落实上级优惠政策,通过网站、服务热线等,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受理咨询和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政策疑问,做到宣传到位、不留死角;组织以小微企业为重点的税源调查,实地调查企业经营规模、从业人数以及行业分布情况,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强服务管理工作指明方向。同时,进一步简化办税手续、优化业务流程,方便了小微企业缴税。 (唐晓颖 武长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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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微 税收优惠政策 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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