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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金融改革动作频繁 企业若上市法人获奖300万


来源:济南日报

原标题:聊城金融改革动作频繁 企业若上市法人获奖300万 今年对于聊城来说注定会成为不平凡的一年,聊城在东融西借、跨越赶超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尤其在金融服务领域,可谓动作频繁且震撼。 在11月29日

原标题:聊城金融改革动作频繁 企业若上市法人获奖300万

今年对于聊城来说注定会成为不平凡的一年,聊城在东融西借、跨越赶超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尤其在金融服务领域,可谓动作频繁且震撼。

在11月29日济南举办的"聊城市全面融入济南服务省会推进济聊一体化恳谈会"上,聊城市主要负责同志也表示过,聊城要用3到5年的时间,争取济南所有的金融总部在聊城设立分支机构,将聊城市打造成金融次中心城市。近日,聊城市政府正式印发《聊城市促进企业上市等直接融资的若干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对上市企业和券商开出了极具诱惑的优惠政策,例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各300万元奖励","对于在'新三板'挂牌的聊城市企业,聊城市政府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办券商项目负责人各60万元奖励"等等。

财政预算优先扶持拟上市企业

优惠政策规定,拟上市和拟股权挂牌企业在上市、股权挂牌前进行规范时补缴的税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市、县两级地方留成部分,当年作为政府扶持资金或项目补助全额奖励给该企业。

另外,拟上市和拟股权挂牌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待遇,市、县两级政府给予最优惠地价政策,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要依法及时为企业办理有关土地、房产手续。

聊城市、县两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拟上市、拟股权挂牌和拟债券发行企业。在申报上级各类政策性资金和发展项目方面,优先支持拟上市、拟股权挂牌和拟债券发行企业。

上市企业法人将获300万元奖励

优惠政策规定,对于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我市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各3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四期拨付:拟上市企业与保荐机构签订保荐协议,并经市金融办组织专家评审认可后,给予奖励金额的10%;山东证监局正式受理企业首发上市申请辅导并经验收后,给予奖励金额的10%;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企业首发上市申请并核准发行后,给予奖励金额的30%;企业首发上市成功后,给予奖励金额的50%."300万元奖励给保荐机构的项目负责人,真可谓诱惑啊。"济南一位从事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向记者说。

同样地,对于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成功的聊城市企业,由聊城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各300万元奖励。

另外,聊城市企业通过买壳重组方式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聊城市的,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各100万元奖励。

对于中小型企业,聊城市也给予鼓励政策,对于在"新三板"挂牌的聊城市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办券商项目负责人各60万元奖励。

对于在境内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成功的聊城市企业,由聊城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30万元奖励,给予推荐机构项目负责人1万元奖励。

鼓励发展直接融资相关服务机构

优惠政策规定,对于在聊城市新设立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期货公司营业部,聊城市政府给予营业部负责人20万元奖励;对于在聊城市新设立的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并购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各类资产管理公司等,聊城市政府按实缴资本的1%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在办公用房上给予补贴,即凡在聊城市新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聊城市政府按照4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凡在聊城市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聊城市政府每年给予房屋租赁费60%的补贴,每年补贴数额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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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企业 金融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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