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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诱惑谨防受骗 济南严惩6类涉众型经济犯罪


来源:济南日报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济南的重要力量,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据统计,2010年至今,全市法院依法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40件,判处罪犯1698人。

原标题:济南:拒绝诱惑谨防受骗 严惩6类涉众型经济犯罪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济南的重要力量,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表示,全市法院要把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据统计,2010年至今,全市法院依法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40件,判处罪犯1698人。其中,依法妥善处理了“济正”公司原董事长龚印文等人集资诈骗案、“福德”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济源涉齐鲁银行贷款诈骗、金融凭证诈骗、票据诈骗的诈骗案以及单爱云涉“地沟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影响十分重大的案件。

李勇表示,我市法院将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点,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通过电话、网络或手机短信等实施的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起社会震动,可能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其他严重经济犯罪等六类犯罪。同时,对经济领域犯罪所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甚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的犯罪,也要坚决打击、依法严惩。“对那些罪行严重、情节恶劣的严重犯罪分子,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要依法应当重判的坚决重判,始终保持强有力的高压态势。”李勇表示,法院将在法定审限内从快立案、从快审判、从快执行,特别是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有影响的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决不在审判环节上贻误战机。坚持打罚并重的原则,依法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力度,决不让其在经济上占到任何便宜,努力从根本上消灭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同时,全面发挥司法的教育、引导和防范功能,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全面公开案件审理过程,以最充分的司法公开,最大限度地扩大司法审判的效果。

下一步,市法院将成立专门的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办案中打击不力的苗头性问题,切实避免混淆罪与非罪、判决不公、重罪轻判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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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经济犯罪 众型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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