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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提高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 明年设精神抚慰专项资金


来源:威海新闻网

原标题:威海提高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高杰 通讯员 李淦)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威海市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该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将惠及

原标题:威海提高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高杰 通讯员 李淦)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威海市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该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将惠及威海市各类优抚对象近3万人。

日前,威海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提高约15%。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根据本人档案记载的服役年限长短和贡献大小执行每人每年7340元、7280元、7220元三个不同档次,抗日时期入伍的老复员军人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00元。

与此同时,我市还调整了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49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43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35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

明年设立精神抚慰专项资金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高杰 通讯员 李淦)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团委、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的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明年威海市将设立精神抚慰工作专项资金,此项机制将惠及全市近5万重点优抚对象。

《意见》要求组建优抚对象联络员队伍,以民政片长为基础,以15至25个优抚对象为单位,确定优抚对象联络员。联络员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审核确定,持证上岗,主要职责是宣传解释优抚政策,了解、反映优抚对象的意见和政策落实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各镇(街)每年应组织3次以上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宣讲形势变化和方针政策,倾听优抚对象意见及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意见》还首次将对优抚对象优先服务正式列入文件。”优抚科的工作人员介绍,优抚对象将优先享受社区服务,优先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优先享受优惠服务。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意见》明确规定了各市(区)、镇(街)明年要从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设立精神抚慰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解决各镇(街)在进行走访、大病看望等精神抚慰过程中发生的优抚对象临时性救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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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优抚对象 提高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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